事實經過:
各位大大好,小弟前陣子在FB收東西,價錢為3000
跟賣家用蝦皮貨到付款,運費是小弟這邊付
不過在貨到超商後,小弟考量自身目前的資金問題,無法去取貨
因此私訊買家,表達無法去取貨的情況,並願意支付郵資且表達歉意
買家無法接受小弟棄單,表示可以等小弟有錢再寄
小弟則回說,目前不需要那麼多的貨,也沒有錢,所以只能先讓超商的東西退回去
買家則認為,當初講好的,小弟沒有履行,這段期間造成他的損失
協商、包裝、時間
並有點歇斯底里的質問「資金不夠就棄單?」
說著東西被退回來就要走「法律途徑」
並表示最重可以關三年
後續就是雙方吵架,對方封鎖小弟
問題:
請問各位大大,這是小弟我第一次棄單
就各方法律層面,小弟有沒有錯
有被起訴的可能性嗎?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