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實經過:
家父今年59歲,大概在3年前不明原因突然辭去工作,也不告訴家人辭去工作的原因,當
時家父的生活及行為能力均正常,有正常的記憶,可以與人正常談話,就這樣靠著自己的
積蓄過生活。說真的,當時覺得家父想提早退休也沒什麼不好,只要他身體健康、平平安
安就好,家中除了我以外還有一兄一弟,大家都在外縣市上班,平常只剩家母還有小狗與
家父一起住。
但不知道從什麼時候開始家父開始不洗澡,問他原因他回說「沒有流汗不用洗澡」,直到
現在他已經兩年多都沒洗澡(也都不刷牙洗臉),這些年家人不斷地勸說,因為他會抽菸
跟酗酒,身上還是會累積味道,直到現在他的身體與房間臭得要命,身上都是黑垢,床跟
棉被也都髒髒的,指甲也不剪,整天的生活模式就是吃飯、看電視、上廁所、睡覺,剛開
始還會找鄰居或朋友聊天,現在完全把自己關在家裡,只有肚子餓的時候會去買東西吃。
我們大概是在去年才懷疑他是不是有失智,去年他會去住家附近的水溝釣魚,然後就直接
活生生地把魚丟入冰箱(有時會殺魚,但內臟亂清一通也直接丟入冰箱),搞得冰箱很腥
很臭,家母請他用塑膠袋或容器裝著,他一開始還會聽,到最後不管家母再怎麼提醒他,
他還是直接把生魚隨便丟入冰箱,造成其他熟食滋生細菌而整批丟掉。家母平常要上班,
家父在家睡覺也都不鎖門(家裡曾經遭竊),有一次還讓陌生人進到家裡來。家裡的狗狗
也因為家父的關係失蹤快半個月才找回來,還是家人請假去找,他只會在旁說風涼話。
(還有眾多家父在生活上製造的問題就不一一贅述了)
現在可以確定家父確實失智,會忘記家母的名字、忘記自己結過婚、也忘記自己的年齡、
忘記自己吃過飯(有時一天吃到7餐…大概隔一個小時會忘記自己已經吃過飯)。我們很
想帶他去就醫,但家父的脾氣很差(在我們小時候還曾經家暴家母,這又是另一則故事就
暫且不提了),他覺得自己很健康不需要看醫生,只要我們一提到請他去洗澡或看醫生的
事,他就會兇我們,甚至惡言相向的說房子是他的,要我們不要管他這麼多,然後叫我們
都搬出去不要住在"他的家"。
老實說,現在我們全家都覺得家父的言行舉止很過份,可能跟失智有關,也可能是他自己
不想那樣做,甚至開始說謊(騙我們他已經洗過澡之類,然後被拆穿就惱羞成怒)。目前
失智程度我們也無法確定算輕還是算重,只是很擔心家父的失智狀況會不會衍生出暴力行
為(他有時會記憶會錯亂,產生無中生有的事情及幻覺),而對家母動手腳,到時就真的
一發不可收拾了。我們很想搬出去,這幾年他的行為舉止已經讓家人惱怒到不想跟他說話
,無法跟他正常溝通,因為到最後他一定是髒話滿天飛,要趕我們出去,真的覺得跟他相
處壓力非常大……
想詢問大家:
問題一:若家父又揚言叫我們搬出去,而我們真的搬出去留下他一個人在家,這樣會不會
構成棄養?
註:家父沒有收入,以前他的積蓄因為他沒工作後自己跟朋友投資失敗花光了錢,目前是
靠家母給他生活費過活,家父是還有些許勞退,只是這些加起來也不多(若是交由照護中
心或專人居家照護長期下來肯定不夠用),而且家父不會自己到郵局領錢,他只會花現金
,也就是說若沒人幫他把錢領出來,他就無法自理三餐。
問題二:關於失智的認定需要半年以上的就醫紀錄,但家父堅決不去看醫生,造成家人無
法有證明申請身心障礙手冊,日後若社會局介入所衍生出來的費用可能會因為身分不同而
衍生出不同的費用,又當家父的存款已殆盡需要我們支付給社會局時,我們(包含配偶及
子女)可以拒絕支付嗎?若現在讓社會局知道狀況,可以當作未來家屬無法提供相關證明
的佐證紀錄而減少費用嗎?
註:以家父目前的狀況社會局可能只是關心及精神上的支持,也不太可能強制他就醫接受
治療並取得失智認定,家父也不會聽任何人的話,更不可能會想去照護中心,但很多照護
費用或醫療資源會因患者是否具有身障手冊而有所不同。另外家母及我們小孩們的收入都
不高(一人大概2-3萬),未來小孩也會有各自的家庭需要扶養,家母尚需照顧年邁的外
公外婆,若家父日後交由照護中心照顧(初步詢問一個月基本花費大概要3-4萬,其他費
用還須視狀況加付),平均一人一個月要一萬的開銷,對我們而言都是一種負擔。
另外以下是個人對這件事的自我情緒及個人疑問…先跟大家說聲抱歉,文章很長,問題可
能跟法律沒有直接相關,但可能會衍生出其他生活上的法律問題,我不知道是不是我自己
想法差勁,還是台灣法律有問題,想知道現在我可以怎麼做比較好?真的覺得很無力、很
無助……
問題三:
我知道問題一跟問題二對家父都很慘忍,但是現在的他真的造成我們很大的精神壓力,每
天都在思考怎樣做才是最好,導致我的工作跟課業都受影響,但又不想等到家父精神異常
產生暴力行為時才正視這些事情(目前家人對家父已經是漠視的狀態,因為大家真的都受
夠他了)。我們沒有什麼勢力背景,家境從以前到現在也都很拮据,台灣現在的工作薪水
真的很差,我是7年級生,有專業的資訊背景,國立科技大學畢業,但是薪水也只有3萬出
頭(這還是高雄資訊業的價格,我家鄉在嘉義,資訊業大概只有2萬多,真的不得已才去
外縣市打拼,但扣掉房租真的存不到什麼錢),真的可以體會到館長說的,不是年輕人不
夠努力,而是時代背景真的變了,以前3萬多可以做很多事情,現在光要養活自己就很困
難了。
我相信我們家的狀況不是最慘的,但是現在這樣,好幾次真的很希望爸爸可以消失,家人
還曾經被他氣到想殺了他,可能是氣話,但真的很擔心悲劇會發生。
我不知道現階段的我們政府可以怎麼協助,爬了很多關於扶養的文章,政府會介入大概就
是走到最後社會局向配偶或子女執行法律途徑逼迫家屬負擔龐大的安置費用。但是為什麼
總是要走到這一步政府才會使用所謂的公權力呢?因為一個無能力之人拖垮其他家人(有
文章說負扶養責任之人因為受不了壓力而自殺),甚至是一個家庭(因為扶養費用與家裡
鬧革命)。
可能會有人覺得我們很不孝,但是我們不能決定自己的父母(以前的人可能連選擇配偶的
權利都沒有),小時候被父母扶養做小孩的一定會很感恩,但正常的小孩不會去拖垮父母
,我們也不是想棄養家父,如果他今天可以好好跟我們說話、把家人的提醒放在心裡、不
造成大家生活上的困擾,我們當然很樂意扶養他,但他現在動不動就要趕我們出去,說自
己一個人也能活(但實際上就如前面所述,他一個人只要身上沒現金絕對無法活下去,他
自己還撕爛自己郵局的簿子…也是家母收拾這個攤子,每個月拿給他現金),家母每天都
被他的所作所為糟蹋,做子女的我們真的看不下去,就算童年再多美好的回憶,在這一瞬
間都會破滅,但礙於現在台灣法律我們被逼迫一定得扶養無能力生活之人,即便他不要我
們...難道我們只能默默承受被這樣的人糟蹋嗎?
說真的,如果有一天我變成家父這樣,喪失能力又造成家人負擔時,我真的很希望我可以
安樂死,至少留給在世的親人會是快樂的回憶,而不是連累他們,甚至遭受唾棄,鬥得你
死我活。不懂為什麼台灣不能安樂死?難道子女只能無條件承受父母年邁後所帶來的問題
嗎?如果是,那我真希望在我小時候就被父母掐死…
不曉得大家有沒有遇過類似的經驗?怎麼做比較好呢 > <?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