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資] 職災訴訟牽扯行號合夥問題

作者: rubyken (shiyoudeng)   2019-06-20 20:47:55
事實經過:
家父為建築工發生職災(脊椎骨折),與雇主進行民事訴訟中,因為和雇主是親戚,當初
雇主開立工程行時,表示五人合夥可以節稅,拜託家父掛名合夥人不用出任何金錢,雇主
是負責人,實際上家父也從未出資任何金錢及簽署任何文件,申報的所得都為零收入,僅
提供過身分證給對方辦理登記,第一次開庭對方律師提出,我們非員工是合夥關係,不能
提出職災補償要求,目前已寄出存證信函要求退股。
問題:
1、有雇主開立的在職證明,勞保職災已審核通過,且也曾勞資調解過,以上對於僱傭關
係認定是否有利?
2、雇主如果仍不辦理退股變更,可以怎麼辦或如何自救呢?
這段時間以來,不論開庭或是調解、詢問相關問題時,對於我們家人內心真的百般折磨,
第一次遇到有許多不暸解,懇請各位幫幫忙小妹解惑,在先此感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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