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題,台北市,本棟大樓一層一戶,共五樓,本人住在四樓。
裝潢期間吵的我生不如死(本人無工作無學業)就算了
剛開始還造成我家一間房間漏水,但還好我家本來就空空的很破舊,就沒有什麼計較,也
有來稍微處理一下,工班的態度都很Ok,還請我上去看一下了解狀況。
本來就知道樓上正在賣,我還以為是被買走了,新屋主要重新裝潢,誰知道結束裝潢沒多
久,開始有很多年輕面孔上上下下,才知道樓上竟然隔了“五間套房”!
後來上網搜尋相關法規才知道,此類案件是要直下層的同意書,但我完全沒收到...
來這邊詢問專業人事,此類案件可以怎麼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