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ydd3b (Debby)
2020-02-14 14:35:39事實經過:
10月底時要轉帳房租給房東,
到11月底時才得知房東沒收到。
後來去查了之後才發現不小心轉給前房客
(因之前有轉押金給前房客所以有她帳號)
通知前房客後她說有收到,會儘快轉給我,
但對方在旅行社工作所以常常不在台灣,
已多次撥電話及傳訊給對方,
每次也都說會儘快轉,
但直到2月中的現在還沒收到......
問題:
請問各位這種案子可以如何透過法律討到錢呢?
我這邊有對方的公司地址和電話,
也有訊息當書面證據,
先感謝各位幫小妹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作者:
Yyyyyy 2020-02-14 16:53:00先發存證信函告知 賭1百多塊就能解決 要不就同1F
作者: ageless525 (ageless) 2020-02-14 17:31:00
2樓先,不還就用1樓的理由提支付命令或起訴
作者: rock0807 (∫PTT幫∫ 廢文組組長) 2020-02-14 21:06:00
給對方車馬費 麻煩他盡快匯款
作者: ydd3b (Debby) 2020-02-14 22:49:00
主要是對方因工作關係(旅行社)似乎常常不在台灣,撥電話跟傳簡訊一開始有回現在也不太接跟回了,實在不想這樣誤會她但催繳了好一陣子都沒收到錢又不想把事情鬧大,我只是想拿到錢啊!
作者:
iscu (qweasdzxc)
2020-02-15 03:40:00就是不喜歡用網銀 也沒空跑atm.
作者:
wea567 (我喜歡吃菜)
2020-02-15 09:02:00民法179
作者:
maizuru (喵)
2020-02-15 22:16:00騙人的,我以前在旅行社的工作,她是拖著不給你,跟她說沒錢請扣100元匯費轉給你,要給期限,如果每回會請警察伯伯幫忙連絡你,找一下網路有判例給她看,不知道算不算侵佔
作者:
wim1990 (ADLAO)
2020-02-16 06:46:00樓樓上,不給你就是不給你,找警察也沒用,是你自己要把錢匯給他,不是他去霸佔你的錢,還是現在刑法已經退化到路上我隨便找個路人把東西塞進他手裡我就可以多他提出侵占告訴呢?民事問題跟刑事問題要分開,濫訴就是這樣造成。
作者:
KHlawtel (法律事務所)
2020-02-17 12:30:00自己匯給別人算啥侵占,別人不主張是贈與就不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