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車禍發生日期:
106/12/27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無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有報警做筆錄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
對方有
五、事實經過:
後車追撞
六、問題:
想請問我106發生車禍,當下有叫警察做筆錄對方是請保險公司處理,這期間我有打電話
給車主及對方的保險人員,但車主跟我說叫我別跟保險公司談,然後保險員卻跟我說要我
找車主談,然而這緣故的關係我就沒去理會了,就這樣過了兩年多直到
今天卻收到地方法院要我出庭,我想知道如果 樣這種情況我要怎處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