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父一筆10多年前繼承的農地。近日懷疑被越界侵占而申請鑑界。
對方填高土地 超過我們的範圍 且上頭放了他們 營業用數十台廢汽車。
(填高土地部分,土方上使用者是臨地地號共同持有者之一的他們一家三口使用:住家、公
司堆放廢汽車用途)
我們像法院遞狀767條。
目前我們收到法院通知,預計4月份開辯論庭。
我們沒有請律師。
自己要走一趟法院流程。
請問有知道厲害點的大大,
關於這樣狀況 我們舉證方面可以怎麼蒐集?
(擔心我們提供的證據不齊全證明佔用事實,想補充)
另外在辯論庭上 對方可能會有什麼言論,我們要怎麼去設想?
真的不懂法律,還請麻煩知曉的大大幫忙提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