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 機車於停車格遭撞損

作者: pantomimist (pantomimist)   2020-03-11 21:45:42
一、車禍發生日期:
(刑法告訴期為半年,民事請求權時效為兩年)
2020/03/05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無人受傷,僅我方機車被撞損,對方駕駛計程車。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我人不在現場,根據監視器來看,對方下車將機車扶起後直接離開,附近店家報警,我後
續才收到通知。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
(強制責任險不賠駕駛,只賠乘客跟對方駕駛或其他第三人)
我跟對方都只有強制險
五、事實經過:
(請說明過程、路權、雙方行駛道路大小、有無路口、號誌、車速、控告情況、有無證
人、車輛撞擊點、是否變換車道、車輛停止的話停車位置為何)
各位大大,大家好,事情發生在3/5清晨,我因為出差關係到3/7才到警局進行處理,我的
機車停在馬路上的畫線停車格,事發當時整排車位共有三輛機車,我的機車在中間,對方
駕駛計程車直接撞上我們整排三輛機車,衝擊力道不小整排都倒地了,當下司機下車將三
輛機車扶正後離開,附近店家協助報案,警方巡監視器找到對方司機(因不確定車主為司
機還是計程車行),並個別通知我們三名機車車主。
事後我於3/9聯絡對方司機,詢問後續如何處理,是否需協調選擇哪間估價車行,對方司
機請我到附近車行估價即可,後續保險公司會進行賠償處理,於是3/9當晚我即到事發地
點附近的車行進行估價,由於我的機車在正中間,除了排氣管整組破裂、避震器扭曲外,
左右兩側皆有大大小小的傷痕,車行估價後開立修復金額26800的估價單,我的機車車齡
約六年,但約在三年前我有換過原廠全新車殼,我承認車況外觀有一些小小的痕跡(非倒
車所致,應屬自然風化痕跡),雖然並非完美車況,但我很愛惜,因此我將所有可能是因
為此次車禍產生的車況損傷都請車行一併估價,但在估價單中大宗仍屬排氣管及避震器更
換之項目為主。
3/11對方計程車的車行請人聯繫我,電話一來就說我估價估太高,事實上我尚未跟對方告
知過估價金額,我一直認為需要等對方保險公司跟我聯繫,故沒有主動通知,而對方車行
顯然對我方車況受損的程度不太清楚,感覺劈頭就是來殺價的,感覺很差,電話結束前,
對方請我傳估價單跟行照給他(我沒傳行照的部分),但電話過程中對方不斷嚷嚷折舊率
的問題。
以上
六、問題:
1.想請問各位大大,在這部分我要求對方將車況恢復原狀或依機車行估價照價賠償,是否
真的會因車齡折舊而需要給他殺價?
老實說對方撞倒後直接移車並離開,我很難檢討哪些部分是他造成的,但車況受損如此嚴
重我實在很心疼,我寧願可以恢復原狀。
2.現在我無法確定對方車輛的車主為計程車行或司機,我是否需提供相關資料給對方車行
呢?
3.有沒有什麼處理上應需注意的細節或建議,小弟第一次遇到這種事,聽說有的計程車車
行的協調者都會趁機欺負不懂的人......
希望能請大家多多幫忙......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謝謝大家了!
作者: yesohya   2020-03-11 22:16:00
原狀是舊零件 用新零件幫妳恢復妳會有不當得利她可以跟妳請求相當於折就金額的不當得利妳會比較爽?
作者: justicesword (justice)   2020-03-11 23:10:00
零件剩一成,工錢不折舊。
作者: nengneng (nengneng)   2020-03-13 11:59:00
只能按機車的殘值求償,這是毀損,不是車禍,上法院民事庭法官也是這樣判
作者: wea567 (我喜歡吃菜)   2020-03-13 12:02:00
1、零件要折舊這是一定的。2、無法確認的話。妳就提供估價單影本給對方車行參考。3、沒有意見。
作者: viresworld (人類的愛情!?)   2020-04-04 20:38:00
折舊很合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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