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liam185 (God & Lucifer)
2020-04-01 20:56:07事實經過:
看中一間新成屋一樓,代銷告知一樓某空地可約定專用並房內可以隔層
也展示樣品屋誤導,後來付訂後查證後約定專用沒合法公示,
合約內也沒標示專用範圍,應該是不能私用,
並實際上隔層也是違建,因以上都疑屬違法,目前不願意退訂。
問題:
以上用話術下訂,該用那些法條處理?
可用刑法339條詐欺(用詐術下訂買不能合法使用的東西)?
或有違反其他法條如民法71條,消保16條(感謝之前有專業網友提供)?謝謝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