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實經過:
小弟女友的前任是一個澳門人,他們今年一月分手。因為兩人都還是學生,然後女友前任
因為疫情現在留在澳門。就算女友已經封鎖他的line了,但好像又透過電話號碼又找到了
女友,今天早上瘋狂打了50幾通電話還有傳訊息說要挽回。
就算我女友跟他說已經交男友了不想再跟他聯絡,他仍繼續打line的電話騷擾還有傳訊息
說要繼續等。
問題:
小弟爬文之後好像line騷擾沒辦法走刑事或依社會秩序維護法處理,走民事也要提出諸多
證據還有就醫紀錄等等。請問這種情況該如何處理呢?可以到警局備案或申請保護令之類
的嗎?
先感謝各位幫小弟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