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是這樣子的。
4/27的時候,我租屋處樓下的公司遭竊,然後我因為身形、身高、穿搭、衣服、帽子、跟嫌犯很像,所以被語氣不好的當成嫌犯,接受訊問,一個小時左右。
大致上交代一下,我和往常一樣,每天都去運動中心游泳、公園運動。
今天下午,運動完後,看到手機有派出所打來紀錄,所以我回撥,得知派出所叫我去一趟,所以我就去了,也不知道發生什麼事,要我過去釐清一下。
結果,進警局,就突然開始了,兩名警察,先入為主的在訊問我(語氣態度有點不好)。
過程中的問句,不外乎有。
1.「我們有拍到監視器錄影畫面,確認畫面中的人,就是我!」
2.「承不承認?」
3.「為什麼還不承認?」
4.「好,不承認沒關係,我們現在證據不足,我們有拍到運贓貨的車牌號碼,他是不是你朋友?」
5.「你認不認識某某某」
6.「之後會傳那部車的車主過來(你朋友來)」
7.「到時候會再傳你」
8.「你說不是,我們證據不足,也那你沒辦法,所以只能先這樣。」
9.「之後可能還是會需要你協助配合」
上述的語句,大致上是這樣的語意,反正我徹底被當成頭號嫌犯,只因為我跟監視器拍到的畫面裡的嫌犯,長得很像!
所以後來,我也很配合,交代很清楚,我為什麼會從西屯區,我搬來西區這邊租屋住,是因為職涯規劃,我未來要去志光補習考公職,未來要考書記官、要在這附近找工作、然後前陣子才剛從全聯離職,想稍微讓心情緩衝一下、目前每天都在運動而已,暫時還沒找工作,之後想找全家早班,我以前是做全家的,所以我現在,想先把身體養好。
電話沒即時接到,是因為剛剛在運動中心運動,從運動中心回來。
而且我未來是要考書記官公職的人,我不可能違法。
最後,配合員警,一起回我租屋處一趟,確認我租屋處沒有嫌犯的衣著、鞋子、短褲、上衣、帽子,確認不是我後。
才「稍微」相信我,不是嫌犯,但還是「不排除,之後要我保持聯絡,協助這起竊盜案。」
所以我事後很氣,無奈情況下,只能打電話給我爸,去稍微關心一下。
因為我爸,剛好是那個分局的書記官,所以請我爸打電話給派出所的所長,稍微瞭解一下,到底過程是怎樣,「為什麼我會被當成嫌犯?」
(當初搬出來搬到西區,就是因為派出所很近,剛好我爸也都有認識這邊的員警,(書記官負責點名的),想說比較安全)
結果今天,我竟然被派出所當成嫌犯!
而且,還被「無端編故事」?
說「監視器拍到的,那是我的朋友開贓車,他協助載貨,我從租屋處走下來,搬東西,監視器畫面都有拍到你,那就是你,然後那就是你朋友的車!」
「你認不認識某某某? 」
「還不承認?」
可是瑞凡,我出社會了,我大學朋友各奔東西,我現在生活圈,根本沒朋友......
所以今天晚上從18:00~19:00,花了我1小時的時間,在警局接受訊問。
害我之後,晚餐吃不下,一直到9點才吃晚餐,後來也只有買粥此來吃。
現在也睡不著,被驚嚇到,也很氣。
已經排除是我了,因為感謝我爸,我爸剛好是那派出所的書記官,跟副所長確認過後,才相信不可能是我。
只是因為我平時出門運動,剛好都戴帽子、穿短T、拖鞋、短褲,跟嫌犯長太像,所以就「直接被當成嫌犯」,傳喚到警局,接受訊問,然後被兩名警員,被先入為主懷疑,我就是嫌犯!
然後語氣態度都不好!
不尊重我!
今天這件事情(被誤會是嫌犯),事後也結束了,因為我請我爸打電話過去跟所長請安一下,瞭解一下事情經過、狀況。
問:
1.所以讓我飽受驚嚇,想請問我要怎麼維護我權益?
2.或是有什麼管道,可以投訴那兩名員警,讓他們知道,自己錯了?
(尤其事後,他們也沒打電話跟我道歉)
警察怎麼可以這樣辦案?
原來長太像,就能直接被當成犯人,然後被不合理對待、語氣態度不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