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 我被當成竊盜犯嫌疑人

作者: GA448155 (LaiChou)   2020-05-01 01:05:26
事情是這樣子的。
4/27的時候,我租屋處樓下的公司遭竊,然後我因為身形、身高、穿搭、衣服、帽子、跟嫌犯很像,所以被語氣不好的當成嫌犯,接受訊問,一個小時左右。
大致上交代一下,我和往常一樣,每天都去運動中心游泳、公園運動。
今天下午,運動完後,看到手機有派出所打來紀錄,所以我回撥,得知派出所叫我去一趟,所以我就去了,也不知道發生什麼事,要我過去釐清一下。
結果,進警局,就突然開始了,兩名警察,先入為主的在訊問我(語氣態度有點不好)。
過程中的問句,不外乎有。
1.「我們有拍到監視器錄影畫面,確認畫面中的人,就是我!」
2.「承不承認?」
3.「為什麼還不承認?」
4.「好,不承認沒關係,我們現在證據不足,我們有拍到運贓貨的車牌號碼,他是不是你朋友?」
5.「你認不認識某某某」
6.「之後會傳那部車的車主過來(你朋友來)」
7.「到時候會再傳你」
8.「你說不是,我們證據不足,也那你沒辦法,所以只能先這樣。」
9.「之後可能還是會需要你協助配合」
上述的語句,大致上是這樣的語意,反正我徹底被當成頭號嫌犯,只因為我跟監視器拍到的畫面裡的嫌犯,長得很像!
所以後來,我也很配合,交代很清楚,我為什麼會從西屯區,我搬來西區這邊租屋住,是因為職涯規劃,我未來要去志光補習考公職,未來要考書記官、要在這附近找工作、然後前陣子才剛從全聯離職,想稍微讓心情緩衝一下、目前每天都在運動而已,暫時還沒找工作,之後想找全家早班,我以前是做全家的,所以我現在,想先把身體養好。
電話沒即時接到,是因為剛剛在運動中心運動,從運動中心回來。
而且我未來是要考書記官公職的人,我不可能違法。
最後,配合員警,一起回我租屋處一趟,確認我租屋處沒有嫌犯的衣著、鞋子、短褲、上衣、帽子,確認不是我後。
才「稍微」相信我,不是嫌犯,但還是「不排除,之後要我保持聯絡,協助這起竊盜案。」
所以我事後很氣,無奈情況下,只能打電話給我爸,去稍微關心一下。
因為我爸,剛好是那個分局的書記官,所以請我爸打電話給派出所的所長,稍微瞭解一下,到底過程是怎樣,「為什麼我會被當成嫌犯?」
(當初搬出來搬到西區,就是因為派出所很近,剛好我爸也都有認識這邊的員警,(書記官負責點名的),想說比較安全)
結果今天,我竟然被派出所當成嫌犯!
而且,還被「無端編故事」?
說「監視器拍到的,那是我的朋友開贓車,他協助載貨,我從租屋處走下來,搬東西,監視器畫面都有拍到你,那就是你,然後那就是你朋友的車!」
「你認不認識某某某? 」
「還不承認?」
可是瑞凡,我出社會了,我大學朋友各奔東西,我現在生活圈,根本沒朋友......
所以今天晚上從18:00~19:00,花了我1小時的時間,在警局接受訊問。
害我之後,晚餐吃不下,一直到9點才吃晚餐,後來也只有買粥此來吃。
現在也睡不著,被驚嚇到,也很氣。
已經排除是我了,因為感謝我爸,我爸剛好是那派出所的書記官,跟副所長確認過後,才相信不可能是我。
只是因為我平時出門運動,剛好都戴帽子、穿短T、拖鞋、短褲,跟嫌犯長太像,所以就「直接被當成嫌犯」,傳喚到警局,接受訊問,然後被兩名警員,被先入為主懷疑,我就是嫌犯!
然後語氣態度都不好!
不尊重我!
今天這件事情(被誤會是嫌犯),事後也結束了,因為我請我爸打電話過去跟所長請安一下,瞭解一下事情經過、狀況。
問:
1.所以讓我飽受驚嚇,想請問我要怎麼維護我權益?
2.或是有什麼管道,可以投訴那兩名員警,讓他們知道,自己錯了?
(尤其事後,他們也沒打電話跟我道歉)
警察怎麼可以這樣辦案?
原來長太像,就能直接被當成犯人,然後被不合理對待、語氣態度不佳?
作者: GA448155 (LaiChou)   2020-05-01 01:12:00
另外還有一點,就是我差點就要做筆錄了。要不是我很冷靜,清楚交代我為什麼會在西區,戶籍在西屯區,然後這邊住半年多了,是為了職涯規劃鋪路。再回我租屋處一趟,才不用做筆錄。也就是說,我差一點就要被關了!?
作者: Hermess (取之有道)   2020-05-01 05:24:00
這只是查案的流程而已阿……警方問案時本來就會給嫌疑人壓力。態度語氣不佳?這是派出所不是飯店阿……做筆錄跟被關有什麼相聯性?還有排除你是嫌疑人基本上跟你爸去施壓沒關係。還是你覺得書記官或法官的家人就不可能犯法?如果要投訴可以再靠老爸去施壓阿。有一就有二不是嗎?
作者: b1ueo9 (b1ueo9)   2020-05-01 06:04:00
這很正常 你是嫌疑人 不然還要用飲料和便當招待你嗎?警察還真的沒違法 你不滿可以去投訴 頂多口頭警告而已吧XDDDD你的邏輯和想法根本不適合考書記官 考上大概哪天也會出事
作者: kejun (我是公的)   2020-05-01 06:08:00
要準備豬排便當
作者: g80123 (麥考姚)   2020-05-01 06:14:00
你如果有考上記得回來看這一篇XD
作者: GA448155 (LaiChou)   2020-05-01 07:05:00
忘了還有一點,就是警察中午,還派人來約談房東,故意套房東話,說我們掌握資訊犯人是樓上的住戶(我),引導房東說,高高瘦瘦的,是不是3號房,但房東只說,「台語(係阿捏喔),有抓到犯人就好」。房東根本沒說是我,結果房東「被套話的言詞」,變成這兩名員警,用來訊問我的言詞。我整個很無言,下午運動完回來,就變成刑事犯了?
作者: samnpc   2020-05-01 07:09:00
等你聽過檢察官訊問嫌疑人,應該也會很失望。既然是要考試的人,詢問跟訊問還是要分一下。
作者: li04 (li04)   2020-05-01 09:43:00
但在法官都認定有刑求情況下的自白、依然是具有高度證據力的臺灣、誘導式詢問有沒有違規、我想大家都明白
作者: wim1990 (ADLAO)   2020-05-01 10:09:00
你要不要再重新讀一下刑事訴訟法,在多警察官來詢問也不會變訊問,我覺得你如果有空抱怨或是想東想西,是不是再多看個幾條法條乾脆?刑事訴訟法第9章參考一下
作者: q347 (捕快)   2020-05-01 10:13:00
看不出來警察哪裡有錯? 你那麼像不是嗎??
作者: Yyyyyy   2020-05-01 10:17:00
如果你是被害人 警察對長得像的人都不問 不知你怎麼想?
作者: bujiu (bujiu)   2020-05-01 12:09:00
作者: mudafucka (sinner)   2020-05-01 12:36:00
嘖嘖嘖,建議你不要從事司法類工作
作者: mimily0504 (鍋貼饅頭與包子)   2020-05-01 13:10:00
邏輯怪怪,考試加油
作者: ccniki (HI)   2020-05-01 13:12:00
正好在加入司法工作前先親自了解實務,這樣你考上以後對當事人講話會比較有同理心?
作者: kasumi1702 (han)   2020-05-01 14:39:00
等你念完書之後記得回來看一下這篇請你爸介入辦案,我對書記官也蠻失望的做筆錄跟拘役也差很多唷
作者: justicesword (justice)   2020-05-01 17:08:00
書記?書記官?
作者: taoist9999 (鍵盤地政士)   2020-05-01 17:31:00
你都請你爸出馬了,你還不會做人?都是認識的,就算了吧?司法界的鳥事多的是……
作者: lemrsammy (q0__op)   2020-05-01 20:08:00
餵狗一下ID,我還是笑笑就好
作者: dtft003 (我愛小咪咪)   2020-05-01 21:04:00
希望樓主多讀書囉!
作者: vykxtoz (雲)   2020-05-01 21:05:00
短評:刑訴要多讀點
作者: VL1003 (路人V)   2020-05-02 00:37:00
看了推文,搜一下ID,嗯..
作者: q347 (捕快)   2020-05-02 09:22:00
做筆錄之後就要居留?? 你當我們沒做過筆錄??
作者: LONERSAVE (最愛菇醬寶貝)   2020-05-02 23:07:00
弱弱問一句:書記官很容易考上的嗎?
作者: brucielu95 (L.C.)   2020-05-03 09:11:00
說個笑話:台灣警察
作者: asdf456 (大家好)   2020-05-03 11:37:00
找老爸去不就是特權?
作者: b1ueo9 (b1ueo9)   2020-05-03 15:54:00
可能自己用不算特權 別人用才算吧
作者: Hermess (取之有道)   2020-05-03 16:43:00
找老爸去不算喬關係。只是關切。只是老爸剛好是書記。wwww當兵找認識的叔叔去跟長官關切一下也不算特權。只是認識的長輩剛好是將軍順便提醒你一下。死知識不代表一切。你現在跑回去申訴只會讓你爸以後難做人而已。
作者: wim1990 (ADLAO)   2020-05-03 17:40:00
等你真正找到違法再來不滿好嗎?心碎法律不罰內。
作者: ajax4444 (taiwanpost)   2020-05-03 22:46:00
這是警察問話的技巧,你爸應該聽到都會了
作者: Hermess (取之有道)   2020-05-04 03:07:00
前面說要投訴兩名員警。後面又改口只有一位不尊重。前面說【已經去投訴了】後面又改口自己後來沒申訴選擇原諒……你做口供時是不是也一直前後反覆阿?這是嫌疑犯最基本的特徵。所以才會被一直盤問哦。
作者: wallachia   2020-05-05 20:13:00
要不要先問你爸看看,還能增加經營。經驗
作者: gto2006 (Luffy2006)   2020-05-13 16:17:00
這樣子要考書記官很辛苦喔。分局的書記官?要考書記官的人用字遣詞可能要再精確一點,書記官不會是分局的。而且書上的跟實務面是不一樣的,書上寫的都是理想,別讀死書~就我的了解,幾乎很多檢察官都是有罪推定喔~更不用說警察
作者: zxc90147 (Kid)   2020-05-16 04:36:00
小警員 原來台灣基層被看待成小警員 可憐啊 台灣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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