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不知道問題在哪的請教

作者: dhs32 (我男的,別丟水球)   2020-06-15 20:35:31
事實經過:
家中兩位長輩,因故吵架。其中一方提起告訴。
問題:
目前收到兩份公文,
一份是檢查官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
https://ibb.co/JnYHW23
一份是檢查官不起訴處分書
https://ibb.co/p4kMPPd
因為有收到簡易判決書 但是上面沒說明 要被處罰什麼
接著又收到不起分書
所以 是告訴人 不繼續上訴的話 就等於沒事了嗎?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作者: CCWck (幹嘛要暱稱)   2020-06-17 04:44:00
頁面不存在
作者: dhs32 (我男的,別丟水球)   2020-06-17 21:18:00
重新補圖了
作者: a1k2j3b (let_life_fuck)   2020-06-25 11:12:00
不同案件事實吧
作者: asmp   2020-06-26 15:37:00
這是兩個案子,第一個是毀損罪,檢察官向法院聲請簡易判決處刑,也就是檢察官對這個案子起訴,請求法院判決,怎麼判由法院決定,所以上面不會說明要處罰什麼,也因為毀損罪是告訴乃論之罪,所以進入法院審判程序後,法官應該還會要求雙方尋求和解撤告。第二個是恐嚇危安罪,檢察官認為犯罪嫌疑不足所以不起訴,如果告訴人沒有在收到不起訴處分書10日內向地檢署聲請再議,那原則上恐嚇危安罪不起訴不起訴處分就確定,也就沒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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