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實經過:
幾個月前在PTT用站內信接到案,給了對方我的line後,對方line我談案子內容,
期間我們從未見過面,不知道對方身分,沒有簽合約,只靠line確認進度,
對方約定要開八千元買這案子,並用數個月的時間製作,最後我將七成品交給對方,
對方看完以後只說要交給家人看就再也沒訊息,當我想追蹤狀況時卻發現對方帳號已刪除
然後我去站內信當初的ptt發案人卻被已讀不回。
問題:
若要走民事的債務不履行,似乎要對方的姓名和地址,但我一無所知,
若要走刑事的詐欺罪,似乎很難成立,
想請問各位大大,該怎麼做才能討回這八千元呢?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