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
今天早上停在家門口的機車被鄰居倒車沒注意而不慎撞倒,比較扯的是他連扶起來都沒有就把車開走,車損基本就是刮傷。
正確來說肇事者是鄰居的女友,沒有長期住在隔壁,所以目前只有聯絡到鄰居說明這件事情,而鄰居也打太極說他知道這件事,會聯絡女友。
目前我手邊的證據只有
1.我的車損照,鄰肇事車牌照片(事後發現車子停到隔壁巷子拍攝的)
2.鄰居的自白錄音,內容有承認知曉這件事情並表示會聯絡肇事人來處理
3.最多再請警察調監視器,但我家巷子只有一支,以監視器的角度只能拍到車子開走拍不到倒車撞倒機車的畫面
原本的想法是對方願意好好處理就不報警害對方吃肇逃罰單
但以對方目前裝死不出面我覺得還是要跑一趟警局,也不打算提告求償,只是想讓對方吃罰單有個警惕
只是想了解證據如此薄弱的情況下警察是否會受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