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車禍發生日期:2019/06/19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雙方皆無受傷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當下無報警
之後有補作筆錄
現場無被破壞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
(強制責任險不賠駕駛,只賠乘客跟對方駕駛或其他第三人)
雙方皆有強制險,我方無保險,對方不清楚。
五、事實經過:
事情真是這樣的,我去年六月剛買一台機車,不到兩天就被撞了。
我停在小巷白線外(很靠近白線)正腳架立起、人坐在機車上,結果被房東母親汽車
倒車撞到。當下沒有報警(因為對方是房東母親加覺得她會全賠)結果總價1850元
房東母只願意賠500。我就告上法院,後補報案之後上市公所
調解委員會結果調解失敗。說我要賠她汽車比較多(對方汽車很破爛),
又說是我撞他。之後去法院調解,對方沒有來,等下次開庭。
六、問題:
我想請問沒有監視器的情況下我要怎麼勝訴?
花三千元請車禍鑑定是她倒車撞到我嗎?我車損零件還留著。
我當下有錄音 內容是「我:倒車都不看後面喔。
房東母:我有看 但是你在中間我沒看到。」
這可以當作勝訴條件嗎?
謝謝大家的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