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車禍] 車禍其他賠償問題

作者: xqazbruce (X)   2020-12-17 10:19:03
※ 引述《xqazbruce (X)》之銘言:
: 我去年六月剛買一台機車,不到兩天就被撞了。
: 我停在小巷白線外(很靠近白線)正腳架立起、人坐在機車上,結果被房東母親汽車
: 倒車撞到。當下沒有報警(因為對方是房東母親加覺得她會全賠)結果總價1850元
: 房東母只願意賠500。我就告上法院,後補報案之後上市公所
: 調解委員會結果調解失敗。說我要賠她汽車比較多(對方汽車很破爛),
: 又說是我撞他。之後去法院調解,對方沒有來,等下次開庭。
: 今天去了法庭,然後要求其他賠償,法官說無法理賠,
: 也就是除了車損外裁判費、計程車費、影印費、電話費那些都要自己吸收嗎?
: 另外,只有車損的話可以請求精神賠償嗎?
: 謝謝。
開庭額外費用要自己負擔?
我都花超過三千了只為了1850?
沒其他法條可以用嗎?
裁判費要看法官也太鳥了吧 我勝訴耶還要付1000給法院
?
作者: CCWck (幹嘛要暱稱)   2020-12-17 10:21:00
勝訴的話裁判費可以強制執行
作者: Yyyyyy   2020-12-17 10:30:00
你告之前都沒問人嗎? 這金額加上開庭的時間、心力 我想9成9的人都會摸摸鼻子把5百收了就算了
作者: xqazbruce (X)   2020-12-17 10:34:00
感謝兩位回覆 整個火起來 法院原來保護惡人 我懂了
作者: taoist9999 (鍵盤地政士)   2020-12-17 10:52:00
除非我贏,否則就是恐龍法官。 XD本來你就應該考慮金錢、時間等法律成本了。
作者: chinaeatshit (我愛台灣!中國吃屎!!)   2020-12-17 11:34:00
法律不是本來就是保護有錢人跟懂法律的人嗎XD
作者: jacvky (風華絕代的正義)   2020-12-17 13:31:00
保護懂法之人,有錢難說,遇過有錢但輕看官司不請律師吃大虧的
作者: jasonyeh (戰鬥)   2020-12-17 14:04:00
裁判費是敗訴一方負擔,不是什麼看法官什麼叫法院保護惡人?沒有人說你不能為了這1850元提告,但你要求的其他什麼影印費、計程車費本來就是自己要支出的訴訟成本,換成是任何人都是一樣
作者: achangfree (人生人參人深)   2020-12-17 15:08:00
賀喜出社會的洗禮...
作者: bluedolphin ( GENAU)   2020-12-17 17:39:00
立場不同的就是惡人和保護惡人這樣的二分法很危險
作者: iscu (qweasdzxc)   2020-12-17 18:46:00
我以為只有小孩子才會以為法官是主持正義的這年頭都是有錢的說話 不懂法律就當韭菜吧
作者: xqazbruce (X)   2020-12-17 21:51:00
感謝上面回復,但是要自己支出訴訟成本實在是很爛那開庭向公司請假也是在訴訟成本以內?那到底甚麼事項的金錢賠償可以要求對方支付?
作者: taoist9999 (鍵盤地政士)   2020-12-17 22:40:00
財產上之損害賠償,原則上就是回復原狀,不能回復原狀的話,就是以相當之金額來折算。你的損失是1850元,就算對方全部敗訴,對方頂多就是要賠你1850元+裁判費而已。 為了1850元去上法院什麼的,除非你是想增加訴訟經驗,或是為了你的尊嚴,否則根本划不來啊! 除非你有受傷,否則財產上之損害(例如:車損)不得請求慰撫金(非財產上之損害賠償,即一般說精神賠償)。
作者: rebuildModel (重新建構)   2020-12-18 02:11:00
說個笑話,記得車禍的時候一定要受傷,沒受傷就輸了
作者: xqazbruce (X)   2020-12-18 13:22:00
xxxxxxxxxxx感謝回復,我會記取教訓下次搞到重傷(誤)
作者: taoist9999 (鍵盤地政士)   2020-12-18 16:12:00
法院自有一套遊戲規則,往往跟社會大眾的想法差很多,你要玩遊戲之前,要先了解遊戲規則。你算幸運了,因為只花一點點的代價,就學到很多的東西。
作者: xqazbruce (X)   2020-12-19 04:10:00
感謝回覆,了解了。
作者: biglarge (大大)   2020-12-19 16:01:00
走法院也是好的,不然要私刑?幸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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