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實經過:
代朋友發問,朋友遇到車禍,因為是主要肇事方,有請律師,委託辯護(付五萬元左右),期間開過一次偵查庭,律師有陪同出席,過程當中,檢察官僅詢問我的朋友事發經過,第二次開車鑑會,律師告知我的朋友,車鑑會是處理車禍發生事實,涉及專業判斷律師無從介入給予意見,所以基本上不參與該程序。
問題:
1.想請問有請過律師經驗的板友,針對律師出席車鑑會說法,該律師的說法是正確的。
2. 另外律師目前並未從警方調閱相關的監視器來了解案情,告知我的朋友,要等鑑定報告出來之後依據肇責來做調解,聽完之後讓我覺得有些傻眼,想請問有請過律師的大大的經驗,是否該建議朋友換一個律師。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