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實經過:
下班回家我把車停妥後(已經這樣停一年多了),鄰居她表示她要曬被子要我把車移走,
我移動了我的車子,但她還是不滿,便大聲對我罵出‘‘蕭查某‘‘、‘‘去死‘‘、‘
‘幹x機x‘‘、‘‘你什麼東西‘‘、‘‘你去被x‘‘,並且作勢用曬被架撞我,就連
我報警,她依然可以在警察面前叫我‘‘去死‘‘,如此行為,覺得連警察來都不收斂,
讓我感到不安!
(停車、曬衣的地方非私人空地,該巷為T巷,有錄到她以上我所陳訴的一切,當時還錄
到有另一位鄰居來請她不要真這樣)
問題:
1.關於她作勢用衣架撞我,我可以告蓄意傷害嗎?
2.關於罵我的部分,我可以告公然毀謗嗎?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