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上先進好
星期三發生擦撞
後車撞前車 我是後車
事發後兩車靠邊停並各自下車查看 前車查看完即開走 沒有交談 也沒有表示有財損及人受傷
情事
後車原地報警 沒酒駕 有拿到三聯單肇責責任這部分警察沒說 希望我們自己私下調解
週五警察通知對方做筆錄
現聯絡前車 前車表示有刮傷希望後車保險公司負責 但未報價也未開價,但後車僅有強制險
,責任險等到期忘記續保了
問題ㄧ
當下前車未與後車車主表示財損,亦未報警酒駕檢測等。 事過數天才表示有刮傷 如何認定
財損為後車造成?後車牌照也有刮損 如果前車求償 後車是否亦可求償
問題二
前車當下沒等原地等候 是否構成肇事逃逸
雖然擦撞前車是事實,但當下看的確沒有什麼損傷,又過了數天才說有刮傷,想問是否可以
被動處理,待前車確實能舉證財損是後車所致再討論賠償?
第一次遇到這種事 也沒有保險公司能代為處理 實在有點不知道怎麼辦 很怕對方開的價格無
法負擔
先感謝各位解答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