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公務主管未經允許將私人聯絡方式給廠商

作者: qj6wl6   2024-04-08 21:16:54
事實經過:
公務單位主管未經允許,將其他部門同仁私人聯絡方式(line)提供給廠商,影響生活不堪其擾。
而下屬並非聯絡窗口,也不同部門。
問題
主管有無違反相關法條呢?
是否有相關案例嗎?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作者: mark0204 (Mark)   2024-04-08 21:57:00
可能違反個資法,但是line不是可以隱藏封鎖刪除嗎?
作者: qj6wl6   2024-04-08 22:05:00
您好,因帳號無法從line ID及電話號碼搜尋到個人資訊,所以是由line好友分享給廠商的
作者: kayak5566 (56不能亡)   2024-04-09 01:39:00
提告啊哭 居然送出就去找318-1 然後主張你的隱密性,看你口條檢座吃不吃,重點是現實面你夠不夠堅強,不堅強能不能換跑道
作者: WindT (呼呼)   2024-04-09 07:30:00
問題是line分享聯絡人,也可以直接轉知要找誰後封鎖
作者: KKyosuke (春日恭介)   2024-04-09 09:38:00
頂多走內部申訴路線 上法院你能舉證損害?
作者: qj6wl6   2024-04-09 10:03:00
了解 謝謝各位大大提供寶貴的經驗
作者: krit1009 (嚕嚕奧瑞)   2024-04-11 09:14:00
你們公司是積欠很多工程款嗎 為什麼會到不勝其擾的程度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