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實經過:
我和母親租屋住,戶籍都有遷進租屋處,承租人是我,已經住了一年多,租金按時繳納。
今年四月租約將要滿一年時,房東希望轉為社會住宅,請房仲代管。
我同意,而且因為房仲建議,將房屋承租人換成年滿65歲的母親,可申請租屋補助。
但是四月底才提供資料,簽完約,今天5/13就收到資產管理公司的強制執行通知函,
由於我母親還有債務未清償,退休前薪水都被扣三分之一,現在又收到強制執行函,我們
很擔心資產公司會申請扣押租屋契約,執行兩個月的租金,導致無法租屋。
問題:
我查過法令,租屋補助不會被扣三分之一,但是租屋押金有可能被資產公司強制執行嗎?
若是有可能被執行,是否承租人換回我的名字,就可以避免被執行了?
先感謝各位幫小弟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