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論公民覺醒的真正意義

作者: jeanvanjohn (尚市長)   2014-08-27 12:00:13
剛才有人講到公娼,那我就用愛德華.湯普森的論點簡單說明一下問題所在吧!
湯普森說,"階級的存在並非因為物質因素決定,
而是取決於'這群人有沒有自覺自己是一個階級'",
簡單說,就是本板的板標,"公民覺醒"是否存在。
以公娼為例,公娼雖然有著同樣的境遇與生活問題,
但是她們的運動還是依附在像是鄭村棋這些人的指導下,
換言之,公娼還不能算是一個"有自覺性的群體";
要等到公娼真的自覺自己有一種力量,有辦法不依附特定政治人物,
主動去爭取自己的權益時,那才是真正形成一個自覺性群體的時候。
這就是所謂公民覺醒,然而這種覺醒,
乃是發自於公民本身,而非外面的紳士來帶領他們;
所以湯普森不去讚美羅伯特.歐文先生,卻去讚美搗毀者,
因為搗毀者有著屬於自己、不由外界引導的公民自覺存在。
這就是我為什麼反對瞿海源論點的原因:
公民自覺,不是別人所能賦予的。
我們可以告訴他們該怎麼做,但我們不該自居於"領頭羊"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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