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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canot77 (豪豬)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爆卦] 新頭殼記者今對警提告 林雨佑:若警跳來
時間: Wed Aug 27 15:23:43 2014
新頭殼記者今對警提告
林雨佑:若警跳來跟我道歉,會考慮和解
[公民記者豪豬台訊]
新頭殼記者林雨佑與委任律師等27日
上午於台北地方法院檢查署遞狀,
控告新北市警局於張志軍來台期間
於烏來對記者林雨佑所進行干擾採訪
妨礙人身自由與媒體採訪自由的行為,
涉嫌強制罪。
林雨佑表示,6/26下午採訪過程中,
突遭警方反扣雙手,意圖上束帶逮捕。
即便已經立即出示記者證,仍遭警認為
為現場同謀,並嚴厲表示記者犯法與
庶民同罪。林指出,此做法嚴重影響
新聞採訪自由之行為,因此與公司商議後
決議提出告訴,希望提醒警方往後處理
類似情形時能夠有所收斂。
同在現場採訪之公民記者皮皮表示,
當天在採訪過程中,突然發現第一個
衝上來的採訪記者與警方衝突。
然後就聽到有關「你採訪證在哪裡?」
「有採訪證又怎樣?」之類的話語。
後來就看到林雨佑遭警方推來推去
甚至試圖壓制的狀況。
新頭殼總編莊豐嘉表示,媒體與警察
並無敵對關係,對警提告情非得已。
因近期公民運動蓬勃發展,希望對警察
未來行使公權立時知所節制,並必須保障
媒體採訪自由。
林雨佑委任律師表示,抗議行動無論
是否為合法行為,媒體的採訪自由均
應該受到保障。警察此種強暴脅迫以及
言語暴力的狀況,已涉嫌觸犯強制罪,
因此陪同當事人提出告訴。
新北市警局公關室警務正賴義芳亦到場關心,
但面對記者詢問不願回應。僅表示這是小事,
沒有授權不便回應。
會後訪問林雨佑有關和解問題時,
林開玩笑表示,警方不是說他跳來跳去
妨礙執法嗎? 如果警跳著來道歉的話,
會進行考慮。
記者會過程
http://youtu.be/ofTkEEz4vlU
烏來現場過程(新頭殼林雨佑拍攝)
http://youtu.be/53LtOJC6Yhk
烏來現場-公民記者皮皮畫面
http://goo.gl/sy9oaH
fb連結
http://goo.gl/fbdJc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