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題] 死刑制度

作者: banana2014 (香蕉共和國)   2016-03-13 12:50:36
嗯… 接下來的這個想法不曉得各位是覺得怎樣?
說實在的,我不支持死刑,但是我非常支持嚴厲且終生不得假釋出獄的終生監禁,而且我
覺得這種方式比死刑更有效防止犯罪且更有嚇阻性。
怎麼說呢? 簡單而言,死刑只要一槍就把囚犯上西天了,而我們都還不曉得「西天的生活
」到底是快樂的還是痛苦的。但是如果是不假釋且實行嚴厲的勞動制度,我相信囚犯過沒
多久就會覺得生不如死了,而且這種事要一直做到死為止,這種做法比死刑更痛苦,而且
根本不需要費一槍一彈,也不用執行被動且不人道、違反大自然的生命法則的死刑,所以
我覺得這樣還比直接槍決更有效嚇阻犯罪且也符合廢死的想法。
再說,死刑真的是治標不治本啊。這麼想好了,你殺了個罪大惡極的大壞蛋,不代表這社
會就不存在其他壞蛋。 你可能會想說這樣不是有嚇阻作用嗎? 但是你覺得既然有不用殺
掉一個壞蛋就能更有效嚇阻的方法,何必再用這種「傳統」的處死方式來解決犯人呢?
當然,這不是最好的,我們還是應該著眼於如何預防犯罪才是重點,畢竟預防勝於治療,
才會讓社會過得更好
西方社會已經長期廢除死刑的另一個想法是說,這是種尊重生命的觀念。你可能會覺得說
,這種生命有什麼好值得尊重的啊? 但是這裡的尊重並不是大多數人想的「尊重生命的
『靈魂』」,而是「尊重生命的『本身』」。而且你可以想想,每個人都是母親懷胎十個
月才被辛苦出生的,結果這樣好不容易誕生出來的生命卻被別人給終止了,即使這個人罪
大惡極,但也不能因為他壞壞的頭腦和廢渣的靈魂就把他整個肉體給殺了吧,把他當動物
關起來還算合理,但是把他殺了就是不尊重生命的作為。記住,我們不是神,我們沒有處
決任何生命的權利!
結論是,預防犯罪才是最重要的,其次才是討論如何處罰最有效果。而要論處罰方式,死
刑並不是萬靈丹,它更是不尊重生命的作為,寧可把一個跟猛獸一樣的人關在籠子裡關一
輩子,也不該將他給殺了吧! 你可以想想,你再怎麼樣也不會把一頭猛獸無故的給殺了
吧,猛獸就是要被關在籠子裡。死刑犯也一樣,他也是生命,其生命應該被尊重但是還是
要把他關起來才安全,我們不是一味的只會從眾,認為死刑就是好的,應該多去思考怎樣
做才是讓社會更好、更安寧,而不違反大自然的法則才是真正該去注重的地方。
作者: twsoriano (卡位)   2016-03-13 13:21:00
你這是標準的廢死派只顧自己想的說法阿廢死派需要回應有受害方想要死刑的需求他們要死刑是希望看到報應 簡單說就是復仇只要有這種人存在 並且沒有辦法證明死刑鼓勵犯罪這樣的說法沒什麼反對他們要報復的需求看來你不太了解歐洲的廢死沿革阿 廢死有一個很重要的因素是信仰問題 歐洲許多教徒選擇不殺是因為他們認為這不是凡人的權力 受害家屬不希望那些人死的比例比台灣絕對高得非常多而且廢死最主要原因是政治因素,事關生命權要不要讓渡給國家
作者: jackjack0040 (小肥肥)   2016-03-13 15:53:00
現實面一句打死你論述 犯罪者那麼多 監獄人手不夠怎麼辦 刑罰執行是可以從個案推行到通例嗎
作者: twsoriano (卡位)   2016-03-13 16:13:00
不要跳針...好嗎 就跟你說主因是政治思潮宗教是這個思潮會推行順利的因素嚇阻犯罪這件事也別跳針了 它只構成不一定要有死刑要推導到廢死必須是死刑鼓勵犯罪然後你說要給囚犯痛苦? 所以你贊成凌遲?宮刑?剝皮?
作者: RbJ (Novel)   2016-03-13 16:26:00
英國是政府硬推廢死才讓人民接受的
作者: Tzarevitch (玼瑕)   2016-03-13 16:39:00
刑法不是為了滿足個人心理需求而制定的。拿來滿足受害者的報復需求我覺得把正義錯置了
作者: uka123ily (NUNCA MAS)   2016-03-13 17:12:00
為何死刑鼓勵犯罪要談,是對應對手論述我不認為這論點有核心到必談
作者: myyalga (微風隨飄)   2016-03-13 18:56:00
你講到成本 ,你所說的加蓋監獄樓層的成本加折磨犯人的人事費用 ,不知道可以一槍n多少彈了 。把死刑犯殺了叫違反自然法則 ,那你沒給被害家屬一把槍讓家屬親自發揮報復獸性是否違反自然法則 ?廢死可以達到預防犯罪嗎 ?我們把它那個罪 局限在殺人罪犯案數你要推翻舊有思維起碼給我廢死能減少殺人罪數的數據資料吧 !我比較贊成死刑前明訂死刑緩衝時間讓死刑犯可以有足夠的時間可以申訴 、表現教化之可能 ,如果第一次犯放出來還殺人應排除教化之可能 。如果放出來千萬別讓司法單位以外的人可獲得他犯罪記錄讓他可以好好重新做人 。
作者: icq150220 (龔龔)   2016-03-13 21:29:00
等等尚市長會給你好好討論這個議題 要有心理準備
作者: twsoriano (卡位)   2016-03-13 21:59:00
自己去察wiki....刑法目的第一條就是應報可不是為了什麼虛無飄渺的正義順序還排在嚇阻和教育之前哩
作者: damonwhk (Damon)   2016-03-13 22:02:00
終身監禁未必是好制度,想想一個殘廢者在監獄終老將如何
作者: red0whale (red whale)   2016-03-13 22:24:00
殘廢者?
作者: lbowlbow (沉睡的小貓)   2016-03-14 11:56:00
1.不假釋而實行嚴厲的勞動制度 生不如死的是獄警你關著一群危險份子,你要嚴防他們對獄警or獄外人的威脅還不能做出違反人權的行為否則國際上會被譴則你要玩終生監禁的前提:你很有錢,至少跟挪威一樣有錢有錢到搞個完美的監獄,完美的監獄管理人員而不是像台灣現在連吸毒的都不太想抓,根本沒地方關
作者: sendicmimic (火腿哈密瓜)   2016-03-14 15:46:00
這是中學生的國文作業嗎?
作者: myyalga (微風隨飄)   2016-03-14 16:01:00
記住我們是人不是神 ,只有神才是完美的 ,只有神被刺好幾刀還可以跑到你的夢中跟你說 :請你繼續做人 好好活著接受折磨我只要求你提出你所說的那早已廢死的國家他們的資料 ,我必須知道廢死後 ,在這段期間這個國家殺人犯數是否有「顯著」減少 。要思考不要只為流行而廢死!若不知道「顯著」的定義 ,可參考各大「統計學」名著中的「假設檢定」章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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