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集遊保障法》初審通過 「路過」合法化

作者: deepdish (Keep The Faith)   2016-05-12 19:56:11
【媒體來源】蘋果日報
【新聞標題】《集遊保障法》初審通過 「路過」合法化
【完整內文】內政委員會初審《集遊法》修正草案。
曾盈瑜攝
http://imgur.com/wnf9XPX
2016年05月12日17:40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下午初審通過《集遊法》修正草案,
法案名改為《集會遊行保障法》,從現行「許可制」改「自願報備制」,
以後就算沒有路權,還是可以集會遊行,等於是「路過」合法化,
初審並刪除所有罰則,
未來集會遊行得由負責人在舉行前6到30日以內書面向地方政府報備,請求協助保護。
若情勢緊急無法提前報備,地方政府也應給予必要協助與保護。
綠委顧立雄讚,這是跨時代的法律。
召委陳其邁也說,這個案子在立法院走了20年,希望大家互相鼓掌。
今天委員會初審改為自願報備制之後,若同時間地點有兩個以上不同的集會遊行,
由地方政府協調,有場所使用文件的集會遊行者優先使用;
若雙方均沒使用文件又協調不成,則由地方政府劃定範圍後抽籤決定,
地方政府有權設安全警戒線與隔離區,保障集會遊行和平進行。
此外,有關重要機關安全距離、命令解散權改名強制排除的條文則保留送朝野協商。
條文也規定,地方主管機關為了協助、保護集會遊行而派到現場的人,
應該配戴足以辨識身分的標識,不得遮蔽。
委員會並要求警政署就這個部分回去整理好意見,待朝野協商時提出,
以利寫入立法說明欄。
(曾盈瑜/台北報導)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審查集會遊行法,警政署長陳國恩說明辨識鎮暴警察的三個方式。
黃世宏攝
http://imgur.com/BPfGdzf
【新聞連結】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politics/20160512/859910/
【備註心得】路過不再是黑道或某特定人士的特權囉,
也希望法律真的能保護人民,不要再有看不到臂章自稱警察黑衣人出現。
作者: acidrain (一作品一本命推廣)   2016-05-12 20:36:00
作者: Haemoglobin (血紅蛋白)   2016-05-13 11:1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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