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xxyxx (123)
2016-08-02 21:04:27※ 引述《m36580 (QiuBo)》之銘言:
: ※ 引述《M9407120 (妖)》之銘言:
: : 可從29分的地方開始聽
: :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lawm_O8dsFY
: : 可以看看第一場次台電的說明和質疑,
: : 簡單說明一下:
: : 電廠賺錢
作者:
tisen (有人密報你猜是誰)
2016-08-02 21:28:00好天真,還以為真的有法規就能罰到750萬。我簡單說一句,電價喬好就能正常發電賺錢;價錢沒喬好...財團說東西壞了,不能正常發電,你奈他何。罰...哈哈,有寫跟沒寫一樣,真的好天真。
作者:
m36580 (QiuBo)
2016-08-02 21:33:00分不清楚法規面和執行面,然後說別人好天真XD 現在吵兩例和一例一休也都是法規面,如果政府不嚴格落實執行面的勞檢兩例和一例一休也沒差阿XD
作者:
chx64 (雪人)
2016-08-02 21:48:00我也很好奇那個40% 不過我不覺得會在有生之年走到那個階段
作者:
tisen (有人密報你猜是誰)
2016-08-02 21:49:00哈哈,想嚴格執行勞基法是嗎...哈哈哈
未行使過選擇權...總覺的隱含的可能是官方對不關心者增加的隱憂然後我想知道,那個40%是指德國案例研究嗎?
作者:
m36580 (QiuBo)
2016-08-02 22:17:00剛剛重聽一遍影片,是有機構研究,全球有開放用戶選擇權的國家中,有百分之四十幾的用戶
作者:
chx64 (雪人)
2016-08-02 22:20:00喔 所以不是指台灣40%的意思
作者:
m36580 (QiuBo)
2016-08-02 22:23:00台灣現在又還沒有開放購電選擇權XD
作者:
chx64 (雪人)
2016-08-02 22:29:00我知道 因為他是說"全面開放"這個前提
作者:
m36580 (QiuBo)
2016-08-02 22:44:00嗯,我原文表達有誤,我有去修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