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追李明哲的案子時,會發現美國在這案子的存在感相當的明顯,
這不只是台灣關係法的關係,而是他對這案子的參與度很高,
幾乎是上到白宮等級的。
再者,台灣的法律地位相當的曖昧,再加上美國對這案子的關切態度,
會讓人想要譙他,因為美國大魔王從不告訴你他在台灣這塊上伴演了啥角色。
但他的身影卻是不斷地穿梭這案子之中,而台灣的政府卻像個NPC一樣
而且相當的無力,簡直就是吉祥物。
這時,你就會慢慢發覺似乎台灣人的管轄權好像在美國身上,
只有他才能讓中國公開審判,
只有他才能讓台灣官方人員跟中國連繫,
只有他才能讓李明哲的家屬親自出庭
這些只有美國辦的到,台灣的政府卻是一點辦法都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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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當我發現這點時(在李太太向美國求助時),
當下在政黑發了個黑特文去譙美國的假掰和發洩無力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