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情報]主計總處修正「國內出差旅費報支要點」= =

作者: smallfy (湖水)   2014-07-17 20:52:57
我這次台北出差,結果改成檢據核銷後,金額居然比不檢據核銷來得高。
高在住宿費,從前不檢據,我都報700
所以這次我只好乖乖去住飯店,開了一張1200的發票
使得核銷較以往多了500元
我說這些坐辦公桌制定政策的笨蛋,這種方式除了剝奪公務員權利外,
反而對國庫更快空虛。
作者: piupiu (小楊)   2014-07-17 21:22:00
我感覺公務單位有時候重視是 合法性 非省國庫
作者: terrylove12 (空洞)   2014-07-17 22:01:00
"乖乖住飯店"開1200也是補回你先付的1200如果你住朋友家住免錢 報700不就是倒賺700 ?
作者: WTF1111 (BBS少看為妙)   2014-07-17 22:12:00
不如說促進GDP好了.....
作者: liaomy (挪威的森林)   2014-07-17 23:02:00
住朋有親戚家 不用買點小禮物去嗎?上次去出差 我跟飯店說我不要1200的房間 要比較好的但只能給1400 還要發票 飯店也是給我1600的房間不賺白不賺 我的想法是用公家錢額度內住最好的
作者: mobileip   2014-07-17 23:12:00
住朋友家還要請吃飯欠人情 還是乖乖找1600住好一點才對反正可以請款
作者: Kiri1enko (五項全能技, 三代老臣心)   2014-07-18 12:43:00
誰知道你不檢據是不是替國家省錢 基礎訓沒把政會修好嗎有人是沒被廉政署調過差旅費單據 以為大家都是乖寶寶
作者: hitt (圭亞那)   2014-07-18 18:55:00
明明不該進出差人口袋的錢,住朋友家或回家住變相加薪真的沒問題嗎?個人支持實報時銷,不該那的別那免得夜長夢多……
作者: watatawawa (it will get better...)   2014-07-25 09:04:00
和旅店比較熟的會叫老闆開1600的收據,然後付給他5%的營業稅,接著一樣住家裡,這樣就能賺取1600-80=1520的差額唷 >.^抓不甚抓,會A錢的一定會有辦法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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