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魯進公門8年.從承辦人做到主管
有個感想,
真心覺得台灣公部門要進步
主會計人員應該也到業務單位歷練幾年.
因為主計跟業務單位似乎在平行時空,
主計單位往往針對發包某小金額的工項.or 編預算為了某些業務項目必要性.
1.不斷要求詳細說明.
2.說明了也認為必要性不夠.要求刪除.
業務單位為了執行業務已經忙到混頭了.
大方向抓住不要偏比較重要.
但是花費過多的精力去應付這些.
反而應該做的事情變的畏縮保守了。
待過幾個機關,會計只管報帳,不管必要性或許你們那邊的會計有被上面要求管控這一塊或者,單純是會計單位的個人誤解而已
作者: harbermas 2016-06-17 09:30:00
也可能主計也是因為被審計要求而請業務單位要說明
作者:
nocture (Betty Blue)
2016-06-17 09:38:00推!!
作者: firewill 2016-06-17 09:53:00
同感…
作者:
echoing (陪我一起走。)
2016-06-17 10:33:00can't agree with you any more!!!
作者:
orange722 (orange722)
2016-06-17 10:48:00因為要擔沉重的財務責任且避免被審計刁 只好這樣(?
作者: yaki88 (yaki) 2016-06-17 11:26:00
業務單位執行業務還要看主計的臉色,甚至還說執行的項目不是必要的,到底是你辦業務還是我辦業務啊為了幾百塊錢,公文簽了一週,浪費的時間,人力,早就超過了
換個角度想 主計如果因為鬆被審計咬著不放 誰要救?"必要性"這東西是上面說了算,舉內控為例,幾乎沒人認為有其必要性,但上面說要做還是要做阿,其實應該
作者:
TheAVKing (I am the AV King!)
2016-06-17 11:39:00主計有財務責任,審計又在那邊機機歪歪的,就變這樣了
作者:
sweetJ (嗯...是我)
2016-06-17 11:49:00不必要的流程跟單位太多了, 反而浪費更多錢跟時間
作者:
liubr (liubr)
2016-06-17 12:14:00再同意不過
作者:
mygod15 (小雨一直下)
2016-06-17 12:17:00總覺得審計和政風也應該要來熟悉業務才對
作者:
rahim (money making money)
2016-06-17 12:35:00主計被審計釘的時候,你要出來扛嗎
作者:
cwacwa (哇!!)
2016-06-17 12:35:00平行時空沒錯!現在大家對民眾都嘛戰戰兢兢,深怕被議員找或被投訴,主計大人(我遇到的)到現在還在擺官架子,業務單位真是內憂外患啊~
作者: asdzxcasd (手搖杯) 2016-06-17 12:53:00
這說法很偏頗
作者:
XZXie (微軟新注音敗壞國文水平)
2016-06-17 12:55:00主計只會告訴你不行 不會告訴你其他解套方法 這就是爛業務單位也要檢討 連主計都說服不了 如何說服議員和公民
作者: CHPBCID (薦任9職等里幹事) 2016-06-17 12:59:00
天字輩的,跟少許的法官一樣不食人間煙火!
作者: wa8054 (ruby) 2016-06-17 13:05:00
真的,緊急時刻都覺得快瘋了
作者:
cle031 (傲慢與偏見)
2016-06-17 13:13:00沒錯,應該讓主計當一下業務單位,業務單位輪一下主計,這樣兩造就有默契了
作者:
orange722 (orange722)
2016-06-17 13:16:00業務方或主計方 誰有法規依據 誰講話就比較站得住腳
作者: xxxxcat (...) 2016-06-17 13:20:00
研考可以也來輪一下嗎
作者:
uco330 (向雨祈禱)
2016-06-17 13:26:00主計都說怕我東西買來結果不能核銷啊0.0但是我覺得編概算又不是在算命 哪有估得那麼準的有的地方少花錢的 別的案子缺錢卻不能借來用我要超支併決算也不給超 我覺得一點彈性也沒有
作者:
EEERRIICC (大尾é¯è›‡)
2016-06-17 13:43:00自從前任BOSS把會計員帶出去跑一輪外勤 自此經費順如水人事 會計 真的無法想像其他單位的生活
沒錯,法官也要跟基層員警一起執勤以為抓犯人這麼簡單,還不能亂用槍
作者:
wakke (合理化勒索)
2016-06-17 15:42:00法官判斷的是法益侵害,縱使是個慣竊、酒駕..王八蛋現行犯生命的法益就是最優先,遊戲規則就這樣,每次法官都衰小
主計明明就丟給業務單位扛,以為自己有多坦?zzzz
作者:
chungrew (work hard, play hard)
2016-06-17 19:23:00推。
應該說,很多上面單位的人都應該要到底下磨練在回上面……
作者:
chitaom (chitaom)
2016-06-17 20:01:00主計不是有權無責的單位嗎?
作者:
laf (imok)
2016-06-17 20:51:00審計要查人也不自己做點功課 來都問些路人問題政風大業務不辦 挑些什麼公文不能擺桌上 要收抽屜的豬腦缺失
作者:
amkero (nomad)
2016-06-17 22:13:00推
作者: neoleo (心傷已久...不捨) 2016-06-17 22:53:00
推審計...某天兵審計還挑公務員代理里長領里辦公處事務補助費說領雙薪的。結果對方說挑的人是剛考上的不清楚狀況搞得業務單位人仰馬翻,還去翻內政部函釋
作者: sgheart 2016-06-17 23:54:00
那反過來說 業務單位是不是也應該來主計單位歷練一下?
主計被審計釘 也是業務單位寫聲復啊不過好的主計真的可以幫業務單位避免很多缺失
作者:
cle031 (傲慢與偏見)
2016-06-18 01:20:00沒錯,既然是業務單位寫聲復,為什麼承辦是會計室啊,想不通
作者:
mychat (天堂與套房)
2016-06-18 01:39:00看到在說法官不食人間煙火 還以為走錯八卦版不過公務人員的能力跟法律知識本來就有落差 也不意外
作者: cat1758 (貓之谷) 2016-06-18 02:15:00
因為缺失是因業務單位職務上發生的當然是業務課寫,如果是主計室的缺失當然也是主計室寫聲復,所以是個人造業個人擔
作者:
aguey (aguey)
2016-06-18 10:12:00當主管了,在能力(權力)下,可從自身改善起..........
作者: reechsu (林太太) 2016-06-18 10:56:00
本位主義
作者:
knowing (花轟)
2016-06-18 11:06:00你都說服不了主計 怎麼說服了審計還有民代 議員 民眾這樣是不是也要民眾議員來業務單位做做看 專業都說服了外行了說服不了
作者: sways05 (hi hi) 2016-06-18 12:48:00
等你被審計部、監察院、檢約談時就會很感激主計的龜毛了
作者:
Taimur (Shall We Dance?)
2016-06-18 18:46:00我幹得比你久,位子比你多,現在辭了出來當律師。不要白目。相信主計,配合主計,你還有清白的人生可以過。拿到一點小權力就跳過程序隨便花錢,必定有鬼。
作者: cat1758 (貓之谷) 2016-06-18 23:59:00
編預算提供說明及必要性的問題~其實換個立場,自己小孩跟自己要錢花用,當父母也問東問西,然後覺得沒必要不給...那種想法是差不多~只是一個花自己的錢會好好思考,花政府的就....
公款是依法支用,不是讓你亂用,國家有明定支用的要件跟程序,你要偷懶跳過,還要審核的人蓋白章配合你,這樣對嗎? 你只要能拿出法源依據,說服首長,主計基本上不會擋,如果還是有疑慮,頂多押意見求自保,問題是在首長面前辯論的時候,你根本沒辦法讓首長相信你吧? 如果工作計畫已經奉核了,那就是你核銷時,附件有缺漏,補齊就好了啊,不然憑證要保存那麼久,若干年後被審計,被檢調抽案調查,你還記得內容嗎?或者是差旅費,明明就是奉派教育訓練,卻硬要凹是出差硬要報支雜費,會擋就是有疑慮,就是發現不符規定,不然沒事誰要當壞人被幹譙...更何況,有些業務單位的承辦人跟主管,都明確告訴他解套的方法,只差沒幫他簽文擬好整個工作計畫,讓他們蓋章就好,卻還是硬要去撞牆 Orz
作者:
knowing (花轟)
2016-06-19 05:50:00內控哪裡沒必要性了 必要性你自己說了算?內控其中一個是職能分工 沒必要性?那章都一個人蓋完就好自己做決定可以嗎
作者:
jeffyehh (問世間情為何物?)
2016-06-21 01:08:00公務機關是一個人辦事,十個人在扯後腿…每人一種意見!
光看農林漁牧普查要求的合理性就知道主計處根本不食人間煙火
作者:
st42 (sunshine)
2016-06-23 22:25:00h大講那麼多,何必呢,業務單位最愛污名化主計,這就是這個板的風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