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所得替代率試算
現行的法令預設公務人員退休年齡65歲為上限,預設所得替代率60%,工作年資35年。
工作年資並不影響退休金的年齡,不管你的工作年資多長,你都得65歲退,
工作年資只影響你的所得替代率,影響你的退休金多寡。
低於35年工作年資,每少一年少1.5%的所得替代率。
高於35年工作年資,每多一年多0.5%的所得替代率。
舉例一,如果你工作到65歲工作年資33年,那所得替代率如下計算:
(35-33)*1.5%=3%,60%-3%=57%
舉例二,如果你工作到65歲工作年資37年,那所得替代率如下計算:
(37-35)*0.5%=1%,60%+1%=61%
所得替代率的上限是工作年資40年,所得替代率會破60%,最高62.5%
(40-35)*0.5%=2.5%,60%+2.5%=62.5%
由上可知,你太早當公務人員,超過35年的工作年資雖然可以突破60%的所得替代率,
但十分沒有效率。由上述可知,工作年資假設超過上限40年只能當作那幾年去做了義工。
我有同事的工作年資剛好可以達35年,我們有聊到當兵的問題,如果補繳退撫金,能不能
早點退?
法規有規定,公務人員可以提早到60歲退,但每提早一年要少4%的減額年金,5年就是20%
(65-60)*4%=20%
超過35年每年所得替代率只增加0.5%,提早一年退休少4%,
如果你當兵二年,補繳的退撫金也只能增1%所得替代率,補繳2年的錢也不夠你提早1年退
休。
如果是我,我仍會補繳當兵的退撫金,也就是俗稱的買年資,因為退休金已經夠少了,能
補多少算多少。
至於有人覺得划不來,那就見人見智了。
* * * 以上純新制,以下跨新舊制者 * * *
以上退休起支年齡65歲指民國115年以後退休者,因為之前85制實施時有十年的緩衝期,
到民國110年以前仍是85制(107 年指標數為 82,108 年為 83,109 年為 84),
之後再五年的新修法緩衝期,過渡到民國115年以後一律65歲退休。
修法前退休的,不調整均俸,仍以工作最後一天本俸兩倍來算退休金。
修法後退休的,107年7月1日~108年採五年均俸,109年採六年均俸,110年採7年均俸,
直到118年1月1日以後採15年均俸來計算退休金。
但所得替代率不管有沒有退休,工作年資35年都會由75%分十年逐年調降到60%,
工作年資有到40年的,所得替代率則由77.5調降到62.5%。
小弟以前的一個主管,退休前一、二年有請人事試算退休金,我那時候瞄到退休金試算是
5萬7,
等到退休後實際領多少我並不清楚,因為試算隔一、二年,所以推估應該有五萬9左右,
18%佔了一萬多塊,18%二年歸零,假設18%算1萬好了,變4萬7,十年內所得替代率再降低
,
退休金應該有機會出現3字頭,3萬多塊。
因為他以前是當職業軍人,後來轉考公務員,之前當軍人的年資有結清,所以公務人員年
資應該只有二十幾年,
所得替代率應該不到五十,幸好他退休時的是用退休前最後一天本俸兩倍來算,否則會更
慘,
希望以後別活太長,真的不想當下流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