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bigmi (大米)》之銘言:
: 借標題
: 上級單位昨天以電話方式通知
: 本魯機關要強迫增加6名選務人員
: 不發公文,這應該可以拒絕吧
本機關(地方政府)
也收到縣府通知了
說本局處參與選務人員比例太低
強制要XX人參加選務工作
我不在乎領多少錢
只是用強制的真的讓人很幹
抽籤抽到誰都不會開心
話說我設籍跟居住都在外縣市
如果強制我到工作的縣市擔任選務人員
已經侵害到我選舉權了吧?
選罷法都說不得拒絕了,自從我到公所不曉得多久沒投票了
作者:
aguey (aguey)
2018-10-15 19:00:00因為你是公務員仔,特別權利義務關係!
特別權利義務關係可以逾越憲法賦予人民投票的權利嗎?
作者:
kkdream (海之夢)
2018-10-15 19:23:00現在的情況是早報名有的挑 晚報的就撿剩的...
作者: riches1020 (天第一沙鷗) 2018-10-15 19:34:00
所以選務工作還沒規劃完成唷,那十一月報到的新人,不就可能被強迫當工作人員了。
作者: scowe 2018-10-15 19:35:00
我這裡有一隻鴨兒在滑水 乙....
作者:
lzhhilly (人海中遇見你)
2018-10-15 19:40:00區公所表示:都直接主任管理員啦 補個X
作者:
payeah (大佐)
2018-10-15 19:44:00找當地縣市在野的縣市長候選人爆料
作者:
pognini (即將進化的皮卡丘)
2018-10-15 20:03:00我報的這區,連選務人員分配地都要更正2遍,不曉得會不會更正第3遍……真替這次的開票感到憂心
作者: alops 2018-10-15 23:09:00
有人說強迫的都是承辦,保障主管們不用去。
作者: woodyj (woodyj) 2018-10-15 23:21:00
假民主國家啊!還有特別權力關係,勞工也可以開放啊
作者:
airlow (不存在的騎士)
2018-10-16 09:03:00聽說這次學校的人都不參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