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JAL96 (JAL96)》之銘言:
: 2016年6月9日晚間劉女故技重施,再度以相同的「頭尾買票法」從台北站購買台北至板橋
: 車票後上車,並由郭男在左營站購買左營至台南的車票接應,但劉女在左營站要出站時,
: 卻當場被機警高鐵站務員識破並報警處理。
: 法院審理時,劉女、郭男均坦承逃票詐欺犯行,法官考量兩人犯後坦承不諱,且已各賠償
: 台灣高鐵公司25000元達成和解,判兩人各處拘役40天,均得以4萬元易科罰金。可再上訴
: 。(王吟芳/高雄報導)
高鐵自由座不是有在驗票??
(那麼長的距離)
感覺起來應該已經好幾次才被抓到...
反觀便當局只會跟自己員工打官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