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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日普悠瑪列車發生死傷慘重的出軌意外,尤姓司機涉業務過失致死,宜蘭地檢署向法院
聲請羈押禁見,宜蘭地方法院今天審理後,以新台幣50萬元具保及限制其住居及出境、出
海。台大國發所博士生王宗偉今天表示,這足以讓尤姓司機痛不欲生的連續20小時疲勞審
訊,是否相當於以酷刑相加,強逼他認罪?
王宗偉指出,關於尤姓司機為何交保,宜蘭地院今天上午的說法其中的一個重要理由,就
是尤姓司機已經承認自己有業務過失,因此無羈押必要。那換言之,前面的連續20小時從
白天問到晚上,再從晚上問到天亮的疲勞審訊,是否即相當於以酷刑相加,強逼他認罪,
背起事故的主要責任?幸好尤姓司機平日健康情況應該不錯,如果他平素有心血管疾病等
痼疾,這20小時司法所強加於他者又為何種風險?
王宗偉表示,這種重大交通意外都要經過多位專家學者的嚴格查核,花上一段時間找足證
據重建事實與現場,做出來的交通事故鑑定報告才會有公信力。宜蘭地檢署主任檢察官江
貞諭卻在事發後很快對外公開說「根據目前跡證研判,機械故障可能性小」,這已經顯然
違反刑事訴訟法245條規定的偵查不公開原則。
此外,王宗偉說,更啟人疑竇的是,檢方發布這訊息,與媒體所掌握的台鐵兩通內部簡訊
內容是相反的。依據簡訊內容顯示,6432次列車曾在出軌以前,司機員發出過異常通報,
台鐵也發出兩封簡訊。在第二封簡訊以後的16分鐘後,普悠瑪就在新馬站出軌翻覆。依這
兩封簡訊顯示,一開始是要靠宜蘭站檢修,但無法修復,最後決定開到花蓮再請旅客換車
到台東。二者表達的說法是完全相反的,「現在真相未明,調查未完,檢察官就急著出來
帶風向嗎?」
王宗偉還說,假如檢方所言串證理由為真,不知道行控中心與出事列車的證據資料如對話
錄音是否已經調閱保存了?調度員與其他相關人員是否也都隔離訊問了呢?
心得:
平常都是檢方罵警察亂放消息,這次檢方自己亂帶風向?
檢察官是機務專長嗎? 鑑定結果還沒出來就說機械瑕疵機率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