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走了數十年聯外道不是既成道路 法官:只

作者: tgordoncheng (初來乍到)   2024-06-02 11:48:35
走了數十年聯外道不是既成道路 法官:只供特定多數人通行
https://i.imgur.com/lQoRE5K.jpg
新竹縣關西鎮東光里1條走了幾10年的聯外道路,沒想到最後被法院認證並非既成道路,
地主近日挖除水泥路面疑似準備回歸農用,路底的10幾戶民家和周邊其他住戶因此譁然。
(記者黃美珠攝)
2024/05/06 16:48
〔記者黃美珠/新竹報導〕別以為走了幾10年的老路就是「既成道路」!新竹縣關西鎮東
光里2鄰某呂姓家族10幾戶的對外連絡道,即使經里長證實已存在超過30年,但仍被新竹
地院認證只是「供特定多數人」走的路,並非既成道路所講「供不特定公眾人士」通行。
以致近期鋪好的柏油被縣府刨除,柏油下方的水泥路面也被地主挖除。地方譁然,擔憂住
戶內有長年臥床的長者就醫出入問題,呂家子女也痛斥返家探親猶如斷路。
地方鄉親之所以不解而議論紛紛,有人是對既成道路的定義沒有完全了解,有人則認為新
竹縣多丘陵,靠山區的聚落多半散居,很多道路在沒辦徵收下,類似由私地所成,甚至只
供3、5戶出入的道路比比皆是,前述判決結果不無讓偏鄉民眾居住不寧,甚至還有可能讓
「土地蟑螂」伺機而動。
但法界普遍認同法官的判決並無不妥,但也認為呂氏住家若是袋地,其實還可另外訴請確
認通行權來解決出入問題。
不過判決書指出,實際上呂姓家族另有土地能連通118號縣道,只是長期使用前述爭議道
路進出而已。
新竹地院表示,私有地上的公用地役關係限制了地主對自己土地的自由使用收益權,所以
只能在符合特定公共利益目的下才能成立。
關於既成道路成立公用地役關係的要件,首先就是要供「不特定之公眾」通行所必要,而
非僅僅為了通行便利或省時。其次就是大家所熟悉的:通行之初地主並未阻止,行之有年
後久到一般人根本無復記憶其確實的起始時間。
判決書指出,當地里長雖然證實這條路存在超過30年,但沒有佐證的相關文件。經跟縣府
和公所確認,也不是現有巷道,公所也超過10年沒有管養。
現任的楊姓地主主張,他們2014年買入與其他人共有,當時現場是碎石路面,沒想到2022
年縣府沒經同意就逕行在上面鋪柏油。因為地處農業區,應做農用,這使得他們不符農地
農用的規定而無法享有相關的稅捐優惠,經多次反映要求刨除無果,才會訴請排除縣府對
地主的侵害。
縣府喊冤表示,該條道路屬於鎮公所的權責,當年受地方懇託才鋪柏油,便利居民安全通
行,他們跟縣府法律顧問律師等研究後,了解法院的判斷依法有據,所以上個月底依判決
結果刨除柏油路面,但柏油下方的水泥路面挖除並非縣府所為。
判決書指出,這條道路是一端連接住家、另端連接118號縣道的封閉型道路,只有呂姓家
族使用,一般公眾並無通行使用的必要,僅可認為是條給「特定多數人通行所必要」的路
,並非既成道路所講,給「不特定公眾通行所必要」的路。
至於如果呂家有親友造訪、或是郵差、物流人員、生活聯絡人員等需要經過,那也只是屬
於當地住戶通行所產生的反射利益,還是不代表是「不特定公眾」有通行的必要。再加上
呂姓家族另有土地可以連通118號縣道,並非完全無路可走。
https://i.imgur.com/Ky6Ua1e.png
新竹縣關西鎮東光里呂姓家族連外道路的爭議,讓很多地方鄉親紛紛上網鳴不平。(取自
臉書社團「關西人」)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4663986
道路通行權若無公用地役關係又非袋地 法界︰直接買下一勞永逸
https://i.imgur.com/lQoRE5K.jpg
新竹法界人士建議,道路通行權如果沒有公用地役關係又非袋地,直接買下是最能「行」
的辦法。(記者黃美珠攝)
2024/05/07 15:47
〔記者黃美珠/新竹報導〕新竹縣關西鎮呂姓家族連外道路經新地主訴請排除侵害勝訴後
,最近被挖斷一時無路可行的困境,近日引起不少類似住家環境的鄉親擔憂,害怕萬一自
家連外通路的地主也起而效尤,他們該怎麼辦?
法界人士表示,私地上的道路通行權,一般有3種,也就是:基於既成道路之類的公用地
役關係、袋地、或跟地主的約定而產生。
在雙方的約定上,如果是地主無償給人走,法律上叫做「使用借貸」,如果地主把地賣了
,這個通行權不能對抗新地主的所有權,也就是萬一新地主不給過,原來約定好的通行權
就不存在。
如果雙方是屬於有付費的約定,等於通行者有繳過路費,這樣就算是跟地主之間有租賃關
係存在。基本上買賣不破租賃,在租賃期間地主把地賣掉,新的地主一樣要承認前述租賃
所生的通行權。如果地主死亡後由子女繼承所有權,且仍在原來的租賃期間,那麼通行權
也依舊存在。
但如果租賃期間過長、超過5年以上,且租約沒有經過公證,那麼這時,買賣是可以破租
賃的,新地主可以拒絕提供通行,法界表示,這是為了對付「海蟑螂」房客的特別條款。
所以如果鄉親也面臨必須借道他人的土地才能走出家門,住處又不是袋地的話,法界建議
最好的處理方式就是把地買了,一勞永逸,不然就是訂立長期的租賃契約且交付公證,才
能確實保障自身的通行權利。
https://news.ltn.com.tw/news/life/breakingnews/4664968
心得:
第二篇附上法界如何看待此事件的
另外之前八卦板討論 #1cEYtazl (Gossiping)
有附上當地空照
https://i.imgur.com/6HStcGe.png
https://i.imgur.com/SP7EoYg.png
作者: smallreader (小讀者)   2024-06-02 12:07:00
看不出藍色框中有什麼聯外道路
作者: azcooper (cooper)   2024-06-02 12:24:00
把地買下來就可以鋪路啦
作者: smallreader (小讀者)   2024-06-02 12:24:00
https://i.imgur.com/63M8d5M.png 64農航 左下也沒路「呂家另有土地可連通118縣道」那你用自家土地開路吧不過路主要是在587號上面,所以自家的地是指582?應該不可能在說588吧...不可能吧?https://i.imgur.com/DZYlzq1.png 可證實路在587判決書查得到嗎?一直查不到GGhttp://judgment.judicial.gov.tw/FJUD/default.aspx可以試著找內文提到判決書的段落的關鍵字啊,出現了,112年度竹北簡字第222號民事判決,被告新竹縣政府 https://reurl.cc/LWeEaL確實記載582地號為呂家所有,路只要往北挪進582就行
作者: tomsawyer (安安)   2024-06-02 18:19:00
所以是大家族有地對外還整天想白嫖別人的地?
作者: smallreader (小讀者)   2024-06-02 18:40:00
FB看到說裡面住的也有外姓,8戶10幾人後山也有農地好幾位地主,呂家大部分都外流了,不能代表袋地裡面全部的人,可能只因為是582地主的關係?https://reurl.cc/lQnqVq FB來源(呂) 斟酌瞭解不過拆路雖拆,還是可以留土路/碎石路能走的吧
作者: newasus (我是蘿莉控我自豪)   2024-06-02 19:42:00
看地主訴請拆除也是為了符合農地農用 算很合理的理由不過也很有可能,地主一直以為那是自己的地,結果測量下去才發現是隔壁地號,因為台灣地籍資料很不準確,很多還在用紙本地籍圖,頂多把紙本掃描數化(甚至可能是從日治時代一路用到現在的地籍圖),導致在沒有測量前,大家都不知道準確的邊界在哪裡
作者: hedgehogs (刺蝟)   2024-06-03 11:48:00
最近碰過一件,當年以為沿地界蓋測量後發現在房子裡還好鄰居都是自己家族比較好商量
作者: Killercat (殺人貓™)   2024-06-03 12:17:00
老婆娘家也碰過啊,新竹一個教會建築因為鑑測問題一大片全部越界,拆圍牆付租金搞得焦頭爛額這種真的是飛來橫禍 不知道能不能申請國賠
作者: geesegeese (毆)   2024-06-03 14:31:00
法官英明侵門踏戶當正常的法律可以廢了現在的土地都是有登記的,既成道路根本就是個過時法要開路,請政府徵收與發包施工
作者: xxxcc (雙手插口袋墊起腳)   2024-06-03 21:01:00
這案看來挺好解的啊 路離自己土地很近 可能當初鑑界偏了往旁邊582移個幾公尺就好難怪法官判拆路 移幾公尺而已 這也要爭
作者: whitefox (八十萬定存宅男)   2024-06-04 10:46:00
582是第1 張圖中右邊的山坡吧
作者: xxxcc (雙手插口袋墊起腳)   2024-06-06 00:31:00
當地空照那張 和2樓的推文 顯示道路是走587地號新聞照片是縣道118往內拍 裡面才有586地號的水池街景 https://maps.app.goo.gl/ERBEX17daqoNkEyJ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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