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專業選手 衡量能力再參賽
【聯合晚報╱記者李亦伸╱台北報導】
中華民國路跑協會秘書長陳華恆表示,依據國內保險公司規定,活動舉辦單位只能為選手
投保「公共意外險」,賽前也會兩度提醒並要求參賽選手切結,如果有心血管疾者請勿參
賽,儘管避免發生運動猝死的相關意外。
陳華恆說,除非是活動中因為活動現場發生意外,比如車禍、舞台倒塌壓到之類的意外死
亡,否則選手個人的心臟、心血管疾病等無法預測的運動猝死案子,在國內保險公司現行
規定和相關路跑、馬拉松活動中,都無法得到理賠。運動猝死在國內外路跑、馬拉松活動
,保險通常都不會受理
http://money.udn.com/fund/printpage.jsp?f_ART_ID=279174
(二) 為防止意外,身體不適者請勿勉強參加,大會裁判或醫師有權視選手體能狀況,中
止選手繼續比賽或取消選手參賽資格,選手不得有異議,否則一切責任自負。
(三) 選手請視自身當日體能狀況量力而為,活動前一日應充足睡眠,賽前2小時飲食完畢
,如有不適請立即停止比賽,以免發生中暑(熱衰竭)現象(保險公司不理賠)。選手自
身疾患引起之病症發作,則不在主辦單位保險範圍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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