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認為這裡搞錯一個字的意思,後漢書劉陶傳裡的「貨輕錢薄」的「貨」指的不是貨物
: ,是通貨,一如漢書食貨志所說:「貨謂布帛可衣,及金刀龜貝,所以分財布利通有無
: 者也。」
貨當然可以指通貨,但也不是沒有當貨物的意思,後漢書劉盆子傳:"至陽城、番須中,
逢大雪,坑谷皆滿,士多凍死,乃復還,發掘諸陵,取其寶貨,遂汙辱呂后屍"
: 因此「貨輕」與「錢薄」是同義,意謂當時錢幣太輕,貨幣貶質,乃至糧價過高,「故
: 致貧困」。當時建議的改善方法是鑄大(重)錢,平衡錢幣重量,以求降低物價。
糧價過高原因很多,當時天災也有影響,後漢書桓帝紀寫到司隸、冀州飢,人相食
然後又洛水溢,壤鴻德苑、南陽大水等
所以若要直接以"錢薄"作為糧貴的因果關係,有待商榷
: 當然,桓帝後剪輪錢增加這是事實,只是我認為和劉陶這一議無關,東漢五銖較輕是一
: 直存在的問題,東漢糧價普遍也比西漢高,人民沒辦法只要剪錢應付。這是為何我會說
: 東漢對錢幣管理不如西漢的原因。
事出必有因,劉陶不會沒事提出此議
兩漢政府對錢幣管理的比較,牽扯到個人主觀,在此不便置喙
為何不能想成是,東漢就是有某種程度的管理錢幣,造成劉陶希望寬鬆禁令
: 這樣不叫自然經濟,頂多是現在民法裡面說的抵銷。真正的自然經濟、物物交易,是不
: 會用錢計價的。
: 例如三國志注引任嘏別傳:「(任嘏)又與人共買生口,各雇八匹。後生口家來贖,時價
: 直六十匹。共買者欲隨時價取贖,嘏自取本價八匹。共買者慙,亦還取本價。」在這裡
: ,計價就不是牲口幾錢,布帛幾錢,而是直接談牲口值幾匹布。
再貼一次好了,方便說明
次房為達賣布、白絹,凡直錢三萬二千八百。為達祠祀、迎醫、市官(棺)木、作衣,
凡直錢三萬二千七百廿。餘錢八十,白絹十匹,鮮支七匹,在次房舍。
次房前已所賣達物及市買踈付熹。謹復寫達未死時與次房語,言記
(CWJ1③:325-1-125)
白絹以外的布,被祠祀、迎醫等另一邊的對家全要了,而不想要白絹、鮮支
故有剩餘的在次房舍,但祠祀、迎醫等這邊已經沒有貨物可供交換
所以只好用錢來向次房買
顯然他們把自然經濟的順位,擺在錢幣交易之前,既然沒得再自然經濟了
改為一手交錢一手交貨,一點都不奇怪
並非每次交易都能順利讓買賣雙方,換完全部的商品
今天如果任嘏的例子,任嘏等人的布還有剩,而賣牲口的也仍想要任嘏等人的布
卻又已經沒牲口可賣時,貨幣一定不會被使用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