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離職後,前公司用交接不清為理由扣押薪水

作者: van1770 (我只是興趣使然而已)   2014-11-05 22:27:56
請問離職後,前公司可以用交接不清為理由扣押薪水嗎? 說要等到問題都問完才發薪。
我在前公司工作滿一年,並在離職日前一個半月就告知離職,
雙方都約定好於103.10/31離職。
離職前也有找人做交接,有拿到離職證明跟退保證明。
前公司的發薪日是每月5號,但在103.11/5沒有拿到薪水,所以我寫EMAIL去問。
結果老闆EMAIL回覆說要把案子的問題全都問清楚之後,才要發給我薪水。
但我急需這筆薪水當生活費,[問清楚之後],這樣沒期限的句子會造成我很大的困擾...
而且前公司跟法律顧問公司簽約合作,財務上也很雄厚,怕在法律上吃很大的悶虧...
小弟請求大家給我意見幫忙~ 非常苦惱中阿...
作者: ttmaniac   2014-11-05 22:36:00
問勞工局了嗎?
作者: roder (尊重 q( ̄︶ ̄)p 包容)   2014-11-05 22:36:00
直接檢舉
作者: WhiteRaven (浮光)   2014-11-05 22:51:00
光是押住薪資就違法,跟是否有法律顧問沒關係公司若要你賠償,也只能走民事訴訟解決
作者: manaus1198 (阿呈)   2014-11-05 23:34:00
建議您寫mail跟老闆說明你的狀況,看他的回應如果對方了解你的處境,還是一樣強硬,不用跟他客氣直接勞工局見我相信沒有老闆這麼白目的
作者: ykjiang (York)   2014-11-05 23:49:00
直接找勞工局了,客氣什麼
作者: roder (尊重 q( ̄︶ ̄)p 包容)   2014-11-05 23:51:00
華隆老闆表示:你這不是見到我了嗎??
作者: sichi (希奇)   2014-11-06 00:18:00
先寫信給更大的老闆 表明扣押是違法的 請他於幾號前把全額匯至你的戶頭 然後準備資料檢舉 這種事律師應該會建議前公司直接給錢 沒必要為了小錢搞爛名聲才是
作者: h7483 (雲辰兒)   2014-11-06 08:34:00
明顯違法,直接檢舉,公司沒多久就會收到罰款了
作者: RyanGasoline (萊恩葛斯林)   2014-11-06 13:04:00
多存點錢吧,小弟弟
作者: genewing (Go~~Go~~)   2014-11-06 13:25:00
依法沒啥交接不清楚的問題,頂多要你30天前提離職申請會因為交接問題而有商損的,是自己管理能力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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