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去某旅行社面試
面試主管說底薪保障3個月
之後如果業績未達底薪的2.5倍
會扣底薪15%
例如底薪3萬、必須要做到7.5萬的業績
如果只達到3萬的業績,等於還差4.5萬
所以算法...4.5萬*15%=6750,
等於當月3萬底薪會扣6750元。
他說現在所有旅行社都是這樣的
有沒有在旅行社工作過的版友
這樣倒扣底薪不違反勞基法嗎??
扣底薪當然違法,但是看到這種內容我也不會去上班外面工作還很多,旅行社也不只他們這家,建議別去
作者:
kinoko (...)
2016-07-24 16:56:00你這樣扣的是沒達到業績的15% 不是底薪
作者:
abc06 (阿咧)
2016-07-24 16:57:00不違法 3萬底薪-6750=23250>20008
我帶過兩家旅行社 根本沒有這種規定 但是也沒有底薪都是出差費一晚1500+抽購物佣金
我是沒打算要去了!只是對於這樣的制度感到疑惑有出差費跟佣金應該是領隊或導遊吧?
那要是低於20008呢?如果當月業績不到1萬、可能就只能領1萬8、1萬9左右的底薪了
作者:
tntbear (苦命上班族)
2016-07-24 17:44:00我不會去!
作者:
luche (luche)
2016-07-24 20:19:00這麼會算怎麼不全照比例算 例如未達績效扣款用百分比 而績效達五萬以上抽15%而且換句話說 你只要找到錢一樣的工作 你就達到績效了
作者:
ewings (火星人當研究生)
2016-07-24 20:57:00直接扣底薪違反勞基法,樓上那些別出來反串害人就算業績沒達到,也只能扣獎金的部分
不過沒業績本來就沒獎金、是有說如果超過7萬5,超過部分也是抽15%。只是覺得這樣應該是違法、爲什麼還是可以實施這樣的規則?
作者:
ewings (火星人當研究生)
2016-07-24 21:21:00快去勞工局檢舉嘍
他可以把扣的那部分金錢用非經常性薪資的「業績獎金」名目來規避吧以三萬來說名目上的底薪20008+獎金6750~9992 之類的獎金那邊他用那個不是經常性薪資來發放
作者:
luche (luche)
2016-07-24 21:28:00我只是隨便舉例 反正扣錢都有正當理由真的乖乖作不就搞到心理壓力大領醫藥費除非客人很好找
作者:
sc1 (sc1)
2016-07-24 21:34:00當然要有獎懲啊不然大鍋飯不會進步
作者:
hilterp (人善變人妻 馬上被人騎)
2016-07-25 11:07:00底薪3萬很高 業務底薪都是最低工資
作者: ericstron (旅遊真好) 2016-07-25 19:27:00
旅行社業務是我做過最難的,我賣過書,賣過醫療用品,獎金都還拿的到,只有旅行社讓我領一萬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