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以下文長不好意思。
今天突然被主管告知我四月底有一天上班忘記打
卡,可能會影響全勤獎金請我趕緊跟店務助理確
認一下。
事情經過是:
4/29(六)當天上班忘記打卡,中間吃飯的外出與返
回以及下班都有打卡,而當天我還有進入公司系統
線上填寫5/1(一)要請特休,當時無法看到任何異常
,因為公司的打卡紀錄一遇到假日就不會更新,所
以即使我4/30再登入系統還是一樣不會跳出異常。
5/1我請特休沒上班,今天聽同事說昨天總公司人資
發現我有刷卡異常的時候,有打電話告知店務助理
這件事,並問是否有填紙本忘刷單(公司有規定若忘
打卡三天內補忘刷單即可,一個月有三次機會。)
店務助理當時有轉告我的組長,但我的組長只回他
:「他請特休不在」,接著也完全沒有通知我有這
件事(我家離公司只有五分鐘可以馬上回公司補單)
所以店務助理也就如此回覆總公司人資,我就這麼
錯過了唯一可以補救機會。
目前公司做法是這個月領的薪水會扣我2000元全勤
以及4/29四小時薪資,待監視器證明我有正常上班
的畫面以及申請補發薪資單傳回總公司後,六月發
薪才會再還我那四小時的工錢。
而剛剛我上網查到這篇文章:
https://www.jobforum.tw/discussTopic.asp?cat=hrfriend&id=52215
裡面有提到
http://i.imgur.com/nChXcic.jpg
想詢問版上是否有人能幫我看一下我有沒有申訴的
機會?還是只能接受這個結果了?
我有爭取忘刷卡三天內可補單而今天正好是第三天
,人資回應因為是跨月,每個月的一號中午12點前
是補救的期限。
突然發生這一連串巧合覺得好錯愕
先謝謝大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