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是這樣的,小弟我今年二月退伍後開始找工作。
大約在四月的時候做志工認識的朋友推薦進入中壢一間小團隊的科技公司
(因為這行業比較少見,一講可能就會被認出還請包涵)
當時是作為新任的講師接他們在台北一間私立學校包下的課程。
小團隊容易熟,甜蜜期也相處得不錯。
但是到了七月左右我慢慢發現公司在教學制度上有一些問題
加上執行長開的正職簽還要多做產品經理的工作,所以決定跟公司談約聘
執行長一直急著要我趕快簽,等拿到合約時發現整份合約關於
「聘用的方式、期間、工作細項、權利義務福利甚至勞健保」等等完全語焉不詳
整個下載勞工局的範本隨便改改拿給我所以不敢簽這份。
我要求給一份清楚的合約做簽約。但執行長以此為理由扣押我當月的薪水
說等到我簽完約才給領,可是我左等右等,過了整整一星期他還是沒給我完整合約
現在都已經要領下一個月的薪水了,我的帳戶還是空的QQ。請問各路大大我該怎麼處理?
應該去勞工局申訴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