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司將屆滿三年,身上目前揹幾個專案,負擔太重跟工作型態因素想離職,不想現在去
跟主管談負荷問題,因為部門現在人手吃緊,關於專案,頭已經洗一半了,就算找別人做
我也無法完全置身事外,且我主管目前也有大案子在做,短時間內跟本沒空減輕我的負擔
。
因為第一期的案子是我做的,我怕年後他就要交辦今年第二期的案子給我,所以在想,年
後談話時,想要直接預告等做完目前手上的這個案子後五月要離職,加薪或升職我沒有特
別在意,只是不想走時被留下罵名。
沒有這麼早於半年前預告過離職,不確定這樣的處理方式是否只適合,這個職位並不好做
,早點預告早點找人來交接也是對我主管的仁至義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