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得] 藏壽司打工糾紛違法奇遇記

作者: GameHeven (Mark Williams)   2024-09-06 06:53:39
: 推 shelley0628: 嗯…個人認為,藏壽司違法的地方只有擅自變更打卡時 09/05 23:07
: → shelley0628: 另外,最重點的一點,你非當事人,當事人要不要出面 09/05 23:12
: → shelley0628: 檢舉還兩說~但是有吵有機會啦~雖然我不覺得藏壽司會 09/05 23:12
: → shelley0628: 改~ 09/05 23:12
當事人確定要告,後續會正式寫委任狀,我會跟當事人一起進法庭。
然後全程由我發言。
: → shelley0628: 還有我有個小疑惑,主管是怎麼知道你45分來的?假設我 09/05 23:20
: → shelley0628: 沒東西不用放,衣服先穿在裡面,公告丶班表不看純簽 09/05 23:20
: → shelley0628: 名,55分直衝消毒區洗手,打9:00不行嗎? 09/05 23:20
制服不能帶回家,一定要在公司換裝。
公告班表一定要簽名,簽完才能進B區打卡。不能偷懶先去打卡。
公告必須背下來,幹部會抽問。可以不背,但要自己拿筆記本抄。
員工自費買筆記本,筆記本塞在身上口袋,幹部抽問,可以邊看邊念。
這樣子可以。
老樣子不准拍照,只能手抄。
班表一定要看,因為每天上班時間都不一樣。今天十點,明天可能是九點。
就由幹部決定,不喜歡做可以辭職。
班表不會用網路傳給員工,只會放在店裡,只能到公司看。
老樣子不准拍照,只能手抄。
主管不會知道員工幾點來,但是SOP 1~6就是會抽查,偷懶就是違規。
先做SOP7再回頭做SOP 1~6,一樣是違規。
然後薪水就是從SOP 7開始算。
15這個數字不是我幻想,幹部有親口說出「提早15分鐘進公司」這句話。
只是老樣子,不准帶手機,你怎麼錄音????
這七步我已經吵過了,你想得到的招式我都問過了,幹部通通拒絕,不能有任何改動。
不接受的請另謀高就。
15分鐘我沒有要全贏,贏1分鐘就夠了。
然後我會到處宣傳,藏壽司打卡之前也會給薪水,藏壽司是優良公司。
作者: pttnowash (不用洗)   2024-09-06 07:25:00
Good 只要敢告且有證據就支持
作者: shelley0628 (Shelley)   2024-09-06 07:56:00
嗯…當事人情況應該是不用到跑法院啦~畢竟當事人才做三天,了不起就給付三天又45分的薪水給當事人,藏壽司又不是付不起,只是檢舉是實名制,雖然不會透露給雇主知道,但鬧一鬧全部人都知道,你有衝勁,當事人未必會有~我不是在潑冷水,但或許對當事人來說少一事是一事~把更多時間拿來賺錢更好~再來,制服不能帶回家,那該不會都沒洗吧~那很噁吔~離職也好…orz
作者: yeh10jp   2024-09-06 08:24:00
不能帶手機但應該可以用錄音筆?現在有錄音筆做得跟真的筆一樣,變通一下還是有方法錄音啊,除非進到第七步以後還需要過安檢門…
作者: shelley0628 (Shelley)   2024-09-06 08:46:00
還有沒做到違規會怎樣嗎?扣薪?不錄用?最後我覺得你很難讓藏壽司改變規定,你了不起請當事人檢舉讓勞檢處因擅自更改員工打卡時間而開罰(我相信高雄藏壽司應該只因這點被開罰),但對於相對強迫打下班卡卻要求勞工實務勞動的無薪加班,步驟1~5基本都是跟自己有關的事(舉例就是通勤),政府應該是幫不上什麼忙啦~
作者: fiftyfive (90後老王)   2024-09-06 09:20:00
推樓上,但是原po是在為工人階級與資本做對抗 敢出這個頭 已經很敬佩了權益本來就是一步一步爭取來的"錢"已經不是此事件的重點了 重點是公司"不該"這樣做不要取笑敢於反抗的人 他爭取到的光同樣也會照到你
作者: toranpu (我想要p幣 Q.Q)   2024-09-06 10:36:00
推樓上
作者: nah (每晚一盅孟婆湯)   2024-09-06 11:21:00
推樓樓上fiftyfive 很佩服該員工爭取的決心
作者: shelley0628 (Shelley)   2024-09-06 11:33:00
首先我沒有要取笑反抗的人,只是原po非當事者,要當反抗的人也要是當事者而非原po~以原po的立場,完全是別人喝熱湯,自己喊燙,很難爭取到什麼!而且,藏壽司有被開過15張罰單,如果有因步驟1~7的時候開單,早就改善了,還會留到原po爭取?說到底,sop步驟1~7就純公司內部規定,做的事也跟付出勞務不相關(了不起洗手跟看公告移一下順序,在上班時做這樣),實在是沒什麼可以讓政府執行公權力~
作者: Ranger090 (BINGO090)   2024-09-06 12:02:00
謝謝你們爭取勞權!加油!
作者: eqtv   2024-09-06 12:40:00
步驟1~6如果是公司要求就不應該在打卡前處理,應視為打卡後才開始處理公司要求,拿通勤比喻不太對,應該以出差比喻比較合適,公司要求你出差,原本就應該給付相關交通費及住宿費因為是公司要求的,所以應該以加班或額外給付的方式給與才合理,今天只是15分鐘,改天如果資方要求的事項需要花到20分、30分呢? 的確大部分的人都會因為不願花時間爭吵而放棄,cp值也不高,上面SHE大說的我相信原po早就考慮過了,沒有考慮過的人、放棄爭取的人就不會po這樣的文了,只需要支持就好希望原po跟事主順利抗爭,加油!
作者: shelley0628 (Shelley)   2024-09-06 14:00:00
我無謂支不支持,單純只是就是論事做個討論,首先原po說公司要求提早15分到公司但不給薪,但實際上只需上班前做完步驟1~7,並沒有硬性在抓也無扣薪,原po說違規對員工也無實際損害(不過多了大概會走人而已)。再來檢討步驟1~7・私人包包放在置物櫃鎖好(有企業會給薪上班放自己私人物品嗎?)填寫登記表(嗯…這是步驟也很神奇),閱讀公告聯絡本(有爭議點)丶班表簽名(有企業會給薪上班看班表嗎?)。噴酒精換衣服(有企業會給薪在穿制服時間嗎?),滾筒清除身上毛髮,洗手(有爭議點)。以上,我覺得大概就兩個爭議點可以放在上班做而已,但原po要以什麼立場去爭取??
作者: h07880201 (Dot綠茶)   2024-09-06 15:22:00
真的是很雷的公司一般公司都是打卡才開始公司行程 更別說打卡還沒紀錄那請假怎麼辦 還要手機本人到場請假喔 人資都會有系統了 分割做個員工出勤系統根本不用多少錢 根本像故意凹的
作者: daniel3658   2024-09-06 15:54:00
怎麼有個資方打手一直要人息事寧人阿?有沒有立場爭取你說了算喔 讓法官來判不行嗎?
作者: kirorolove (誰喵我?)   2024-09-07 12:48:00
勞權鬥士是值得尊敬的
作者: viwocm (Neo)   2024-09-07 13:06:00
看不懂,有人要幫忙爭取你說他在喊燙,那你在?
作者: UCCUplz (你看看你)   2024-09-07 17:15:00
推更新sop哪裡和勞務不相關了他媽的都叫sop了
作者: shelley0628 (Shelley)   2024-09-07 19:46:00
唉~大家知道原po不是"當事人"這件事嗎?原po自己的文章說苦主是另外一個人呀~苦主的三天薪水,藏壽司是一定會付的,所以義憤填膺的點就是步驟1~7,為了這些步驟必須讓讓苦主早到公司15分鐘做這些是不合理的,但知道嗎?苦主說他沒證據證明公司請他提早15分上班,也說藏壽司並沒有派人強制檢查員工是否上班前15分到,只說打卡前做完步驟1~6,那藏壽司主張快的人5分鐘就做完怎麼辦?好吧~原po就是有義氣陪苦主跟藏壽司對付公堂,當然調解會當然是一番爭吵,而要拿到原po主張45分(15*3)的加班費,一定會拒絕藏壽司的調解,改到提告民事訴訟,大家知道勞資糾紛的訴訟勞方要付1/3裁判費,苦主為了45分的加班費要付1/3裁判費,請注意,那筆錢不是原po付好嗎?是苦主!苦主為了45分加班費要浪費2個月跑調解會丶要跑法院丶要支付1/3裁決費知道嗎?原po義振嚴辭說會陪苦主到跑法院,要爭取權益,那原po要不要幫苦主支付1/3裁決費?
作者: swallow0327 (思華洛君)   2024-09-08 21:22:00
所以你是苦主嗎?不是的話甘你屁事?
作者: eqtv   2024-09-11 12:40:00
Shelley大還是不懂,你的重點一直都搞錯,重點一直都是公司不該要求員工打卡前做事,舉凡公司有要求,就是打卡後才處理這個案子cp值高不高一直都不是重點,現在苦主就說要爭取了,原po把過程放上來,你在那邊喊原po不是苦主真的也是很好笑
作者: shelley0628 (Shelley)   2024-09-11 18:57:00
好喔~說的也是~說不定苦主根本是富二代,去藏壽司打工只是為了增廣見聞,了解民間疾苦,為人世間申張正義,是我認知淺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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