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問野有死麇

作者: caelum (楊威利)   2008-06-10 20:32:10
〈詩經.野有死麕〉
野有死麕,白茅包之;有女懷春,吉士誘之。
林有樸樕,野有死鹿;白茅純束,有女如玉。
舒而脫脫兮!無感我帨兮!無使尨也吠。
詩之比,詩之興,皆有其義,
幾乎都是詩人看到那季節的動植物,
以物隱喻詩義,有之,以物啟發詩義,亦有之
麕:獐也,白茅:三四月開白花,其根甚長,白軟如筋而有節,
味甘,俗呼絲茅。吉士:士在西周,為最低階的貴族,吉士,佳士,
英武的士人。誘:用言語或行動來打動別人,如引誘,誘惑。
樸樕:一說為槲樕之別名,一說為小木。樸樕,詩人打獵時,林中
正好有之,興啟詩義兼押韻而已,不必多想想叉囉。純:絲也。
所以首二段之八句的詩句,可以翻譯如下:
「在原野上獵了隻獐子,用白茅包了起來送給妳;
這個想結婚的懷春少女,英武之士要打動妳的心」
「森林裏有小木,原野上打到了隻鹿,用白茅包了起來送給妳,
包鹿的白茅絲束,就像妳如玉的容顏膚色一樣白」
接下來第三段,才是大問題,這第三段,眾家的解天差地遠,都很
難讓所有人心服,小弟不才,試解之如下:
舒:從容,遲緩。脫脫:徐緩,遲緩。感:撼,動也。帨:女用佩巾。
尨:犬。
日本女生穿正式的和服,沒有人幫忙,很難穿好,女用佩巾,依據
小弟的猜測,可能是沒有女人幫忙,無法自己戴好。而這個懷春
之女,和吉士一起出去打獵,帶了自家的狗,男子看到玉女容顏似
絲茅一樣的白,動了色心,毛手毛腳,女生則欲拒還迎。另外,全世
界都知道,他和她一起來打獵啦,回去佩巾戴得不好,全世界也都
會知道發生啥事,那不羞死人嗎??而如果男生太急粗手粗腳,女生
養的狗以為男生欺負女生,那狗叫了起來,也會引人注目,搞不好
還有人循聲找來,同樣羞死人囉。所以整句的意思就是:
女生:「要親要抱,你從容一點慢慢地輕輕的來,不要那麼粗魯,
千萬不要動到我的佩巾,也不要讓狗叫到全世界都知道咱們在做什麼」
是不是如魏先生說的淫詩??沒淫,發乎情,未及於亂(不能動到帨,
頂多輕輕的抱著親,我看很難亂),至於是不是如同文先生所說,
女生要男生循禮制來提親??說實在的,這第三段竟然有這種意思嗎??
小弟也看不出來。
所以,全詩如下:
〈詩經.野有死麕〉
野有死麕,白茅包之;有女懷春,吉士誘之。
林有樸樕,野有死鹿;白茅純束,有女如玉。
舒而脫脫兮!無感我帨兮!無使尨也吠。
譯:
在原野上獵了隻獐子,用白茅包了起來送給妳;這個想結婚的
懷春少女,英武之士要打動妳的心。
森林裏有小木,原野上打到了隻鹿,用白茅包了起來送給妳,
包鹿的白茅絲束,就像妳如玉的容顏膚色一樣白。
 (小弟將詩人沒寫的第二和第三段中間的一句,寫出來:吉士
  見到色白如絲茅、如玉的容顏,色心大動,毛手毛腳要抱一抱
  親一親女生。)
女生:「要親要抱,你從容一點慢慢地輕輕的來,不要那麼粗魯,
千萬不要動到我的佩巾,也不要讓狗叫到全世界都知道咱們在做什麼。」
※ 引述《cutetaipei (尊孔,揚荀,思孟,尋墨)》之銘言:
: ※ 引述《babukid (貓蚤)》之銘言:
: : 目前讀到一版解釋說是男女偷情
: : 不知道有誰對於最後三句的見解如何?
: 適洽不才於前一學期始聆詩教,先生對於此詩是否為淫詩
: 持反論,並摘引一篇駁議魏子雲教授肯其為淫詩之文說明。並
: 錄於下。若急尋其義,則可跳至第二項之第三小括弧,正解處。
: 一、
: <野有死麕>淫詩也
: 作者:魏子雲/國立藝專教授
: 出處:國文天地九卷五期(八十二年十月號)
: 正文:
: 野有死麕,白茅包之;有女懷春,吉士誘之。
: 林有樸樕,野有死鹿;白茅純束,有女如玉。
: 舒而脫脫兮!無感我帨兮!無使尨也吠。
: 右詩乃<<三百篇>><召南>中的一首。
: 這首詩,歷代說詩者,各有創見,極難統一。今人說詩,
: 雖有心捨<詩序>、拋<<毛傳>>、屏舊訓,就詩論詩。如一九二
: 五年間,俞平伯說此詩,顧頡剛、胡適響之。雖入詩矣,亦得
: 其意,惜未見全豹,(見台北長安出版社印<<俞平伯詩詞曲論>>
: 七十五年四月版)詩義有所闕也。
: 今者,讀龍宇純先生說此詩,指出詩中「死」字,乃古囮
: 字之誤傳,此字與繇字同,「囮鹿」即設之以誘鹿群也。亦稱
: 「鹿媒」。(說此見乃其夫人杜其榮女士從甲骨文囮字臆及者。
: 蓋龍氏賢伉儷悉治文字聲韻者。)得此創見,益證識字之難。
: 讀書必先識字,固乃至理。焉知識字不但形、音、義三者
: ,應兼而備之,然兼備古今,實大不易。是以東坡先生有「識
: 字難」之歎!若此囮字,<<毛傳>>、<<朱傳>>,均未識也。(甲
: 文出世晚)
: 先師每言:「讀書識字,音乃先鋒;不知音,焉知義?」
: 可見<野有死麕>一首,二千年來說詩者,之未能得其詩義,未
: 識「死」乃囮字之誤傳。既知「死鹿」乃「囮鹿」之誤,則「
: 白茅包之」之「包」字,即不可以實解。死鹿,可包之;囮鹿
: ,則不可包之。若包之,何能誘耶?
: 再以義理推之,以白茅包紮之死鹿,置於「野」,以與下
: 文之「有女懷春,吉士誘之」,正如龍氏說:「大煞風景」。
: 非義理所能發。今知為,乃白茅掩護之「囮鹿」,義理貫矣!
: 若以「包」作實解,義理即失。蓋「包」乃掩護囮鹿之辭。
: 當年,師說此詩,以<鄭風>之<野有蔓草>並而論之。說:
: 「此詩應列於鄭、衛,不當置於召南。」意其與<野有蔓草>一
: 類。詩之內涵,亦悉為女方主動,且兩詩所寫,都是「有女懷
: 春,吉士誘之」成其歡愛,地方都在野外,其結果,都是「適
: 我願兮」。(請參閱拙作<<詩經吟誦與解說>>,台北巨流)。
: 實際上,這兩首詩全不是吉士誘女,而是女誘吉士。
: 從詩的辭意觀之,這「野有囮麕,白茅包之」,顯然是女
: 士的誘餌,不是男士的。吾人應知,凡所關乎色情誘餌,無不
: 以雌誘雄,甚少以雄誘雌。捕捉禽獸者,亦然。
: 兒時,曾隨同鄉人夜設網罟於野,捕捉善鬥之鳥--鵪鶉
: 。補者的媒訛工具,不是形而是音--哨子。補者各備哨子,
: 藏於網罟前方三周圍,以哨子吹出雌鳥聲音,偶以雄鳥聲作應
: ,誘雄鳥到網罟設置地來。天到微明時分,藏於網罟前方週遭
: 之補者,遂一一躬身在草叢中,輕聲吆喝,一步步向網罟走去
: 。將至網罟之前,乃群起呼叫。進入網罟之內者,受驚飛起,
: 一一被網。
: 何以用雌鳥叫聲誘雄鳥?蓋要補得者,乃雄鳥,以雄鳥能
: 鬥,雌鳥不能鬥。
: (<邶風>之<匏有苦葉>,亦女主動也。)
: 下語「有女懷春,吉士誘之」,也說明「有女懷春」,始
: 有「吉士」之「誘」。俗云:「母狗不調屁股,公狗無法上。」
: 語雖粗俗,其義實。
: 再從第二章看,「野有囮鹿」已換了地方,業已移到林中
: 的小樹林中(「樸樕」,小樹林也。)而且是「白茅純束」,白
: 茅紮成了綑。末一句說:「有女如玉。」以詩情論,這「囮麕」
: 移到「樸樕」之林,「白茅」之為用,不是用來「包」(護),
: 竟是用來「束」(純亦束義)。可能「白茅」已純束成綑,鋪在
: 地上了。這時,「野有囮麕」之「囮鹿」,變成了「有女如玉」
: 。應知玉之潤,感在視覺少而觸覺多。
: 所謂「有女如玉」這一形容辭,自非只是指女之顏與手,
: 應指全身赤裸之也。蓋玉之潤澤,無不以全貌出落於外而得譽。
: 最後一章之文,寫男女之情的兩相歡悅之至,業已坦之無
: 遮。
: 「舒而脫脫兮」,似應仍以第三人稱說之較好,有情致也
: 。寫這吉士並不魯莽,竟是一步一步、慢慢慢慢進行下去的。
: 將「脫脫」二字以實義用之,似也可以,可能更真切。下兩語
: ,則第一人稱,出自女士之口,說:「無感我帨兮!」她要求
: 那吉士不要再解去她身上的這一件「帨」。
: 說到這裏,不得不解決「帨」這個字,所指者何?
: 古說是「巾」;今說是「門帘」。(俞平伯等人說)
: 按<<禮記˙內則>>說:「子生,男子,設弧於門左。女子
: ,設帨於門右。」鄭玄注:「弧者,示亦有事於武也。帨,事
: 人之佩巾也。」禮以女子之帨與男子之弧,作相對稱。此一禮
: 之昭示,意指男子長必習武以衛家國,意指女子長必作「以順
: 為正」(<<孟子>>語)之婦,要「必敬必戒毋違夫子」。這樣看
: 來,此一設於門右之昭示「生女」之「帨」,應是婦女作家事
: ,繫在腰間的圍裙,又稱「蔽膝」。若是推想,則此「帨」字
: ,似非<<禮記˙內則>>說的那種「帨」巾。試想,這帨巾應是
: 繫在衣外的。這詩中女子口中說的「帨」,不可能是<<禮記˙
: 內則>>文中的「帨」巾。此「帨」似在衣內。
: 然而,似可據<<禮記˙內則>>之說推想,或可認為這女子
: 口中的「帨」,只是一塊遮髒布。這塊遮髒布,用來遮下體的
: 。所以到最後關頭,她還嬌嗔地說:「無感我帨兮!」
: (按「感」字應為「撼」字之假借字。古訓:「動也」。
: 意為不要拉去這塊布。)
: 古代婦女服飾,大都長袍寬袖。沒有褲子,一如今之日本
: 和服。身著和服之男女,概不著褲,內腰僅以十字布繫於腰帶
: 前後。也許,這女子口中的「帨」,就是繫在她腰間的十字布
: 。遮其前後下體者也。
: 結果呢?當然保留不住。但總得放在身邊。
: 最後一句:「無使尨也吠。」業已昭示明白。她要求那位
: 「吉士」不要太放肆,弄出聲音,驚動了狗。狗會叫的;一狗
: 吠影,百狗吠聲也。
: 說來,這首詩不是很容易懂嗎?不要迂迴太多了啊!
: 不過,最後詩句中的這個「尨」字,我的老師說這個字可
: 能是錯字。將此字訓為「長毛犬」,乃從許氏<<說文>>:「犬
: ,多毛者,從犬,彡聲。」<<左傳˙閔公二年傳>>:「衣之尨
: 服,遠其親也。」杜注:「尨,雜色。莫江切。」又<<周禮˙
: 地官>>:「凡外察毀事用尨。」亦訓尨為雜也。<<康熙字典>>
: 收此字於「尢」部,收「犬」部者,則加犬旁為「尨」。可見
: 此字之入「犬」部,訓為長毛犬,許氏未免有望形釋意之嫌。
: 我手中藏有一本近代人許敬武手書<<栔文聲類>>一種,其
: 所書甲骨文犬字,如(類於尨字,因是手書故無法錄之),則極
: 易誤成尨字。若從此一甲文犬字字型看來,此「尨」字原文,
: 可能就是犬字。許說:「犬,多毛者,從犬,彡聲。」徐說:
: 「彡,毛長也。」都說「尨」字是形容某一種犬之形象,非犬
: 之名也。如北京狗、獅子狗、狼狗、西藏犬......等名,都不
: 能夠拋開「狗」(犬)字。此「尨」(六畫)既是「尢」部的「尨
: 」字,音茫、音蒙,義為「雜也」。且古之禮、傳均有此字,
: 足證此字之非犬部,入乎犬部,誤也。
: 還有「囮」字,<<栔文聲類>>亦收此字。且有釋文,說:
: 「此字許氏所無,從佳,從匕殆即囮字。說文,譯也,從囗化
: 。率鳥者繫生鳥以來之,名曰囮。囮,或從繇。唐人(由鹿賦)
: 即此字。今河南稱鳥獸媒。」
: 雖然,此一甲文「囮」字之說,龍氏已引他書,未悉記有
: 河南人有此「囮子」之稱否?
: 右說,僅此提供說詩者參考。吾非詩家人也。
: 二、
: <野有死麕>淫詩乎?
: 作者:文幸福先生
: 出處:<<孔子詩學研究>>,文幸福著,學生書局印行。
: 正文:
: (一) 前言
: 國文天地九卷五期(八十二年十月號)登載了一篇題為「<
: 野有死麕>淫詩也」的文章,是國立藝專魏子雲教授作的,內
: 容無非是要證明<野有死麕>是一首淫詩。當然懷疑<野有死麕
: >為淫詩的,從宋人歐陽脩詩本義、朱熹詩集傳等,便已經開
: 始,及至朱熹的徒孫王柏才直斷其為淫篇。民國以來,學者
: 大多從此說。這本不足為奇,自然也不值一辨;奈何它是登
: 載在國文天地,而國文天地又是國中小學師生經常閱讀的優
: 良讀物,其影響不可謂不大,為避免孔老夫子選詩授徒,教
: 化世俗,卻被誤認為是在宣淫。因此,不得不略作辨誣,以
: 正視聽,並就教於魏教授暨諸君子。
: (二) 論辨
: 為便於論辨說明,茲先將召南野有死麕原詩抄錄如下:
: 野有死麕,白茅包之;有女懷春,吉士誘之。
: 林有樸樕,野有死鹿;白茅純束,有女如玉。
: 舒而脫脫兮!無感我帨兮!無使尨也吠。
: <野有死麕>的「死」字,是否即可以直接認為是「囮」
: 字字型的訛變,即「繇」字的異體呢?恐怕仍有疑問的。首
: 先四家詩無異文,先秦典籍也找不到彼此可以互用的例證。
: 其次,班固說詩經是諷誦流傳,不獨於竹帛,所以音轉聲訓
: ,對詩義的尋繹,便益形重要。「死」字,段玉裁息姊切十
: 五部。「囮」字,小徐本有聲字是,五禾切十七部。「囮」
: 字,從囗繇聲,音由,三部。音韻皆不可通。魏教授也認為
: 「讀書識字,音乃先鋒。」因此,「死」、「囮」二字,在
: 這裡也就沒有必然可相通的關係了。
: 以白茅包紮的「死麕」、「死鹿」,與下文「有女懷春
: ,吉士誘之」,是否會大煞風景,這是要看讀者以什麼心態
: 來讀,以及對這首詩的理解程度。把這首詩看作野外苟合,
: 而旁邊卻放了之死鹿、死麕,當然是會有點煞風景。如果把
: 這「死鹿」、「死麕」看作是獵人在野外獵獲回來的,然後
: 拿來對他心愛女孩的炫燿,表達他的謀生能力,以達致追求
: 的目的時,這不但不煞風景,而且值得傳頌。何況還有更深
: 一層意義呢!因為古人以得鹿為福,所以在獵獲麋鹿之後,
: 會祭拜天地,感謝神明賜福;古「祿」字,黃季剛先生即認
: 為應從鹿作「礻鹿」。不然,臺灣大拜拜賽豬公的風俗,排
: 了一大排死豬,不是很煞風景嗎?鄉下的新嫁娘三日歸寧時
: ,前面也一定抬著一頭死豬,難道也煞風景嗎?
: 白茅的用法,在古人有一定的習慣,但似不拿來作掩護
: 誘鹿之用。毛傳:「白茅,取其潔清也。」陸疏:「古用包
: 裹禮物,以充祭祀。」它是一種蘭根,性質高上,古人用來
: 包裹禮物,以充祭祀;或用來包裝朝貢的貢品。周禮天官甸
: 師:「祭示(祀)共(供)蕭茅。」史記管宴列傳:「桓公實怒
: 少姬,南襲蔡;管仲因而伐楚,責包茅不入貢於周室。」因
: 此,白茅包紮麋鹿,不是用來祭祀,便是用來送禮,那是無
: 庸置疑的。
: 「懷春」,是指人到了適婚的年齡而想結婚的意思,不
: 管男女,這是人之常情。嚴緝:「春者,天地交感,萬物孳
: 生之時,聖人順天地萬物之情,令媒氏以仲春會男女,故女
: 之懷昏姻者,謂之懷春。」王質:「女至春而思有所歸,吉
: 士以禮通情,而思有所耦,人道之常也。」(詩總聞)因此,
: 那些以「懷春」為春心淫蕩的學者,或到了適婚年齡而不懷
: 春(不想結婚)的人,那才真是心理有問題呢!
: 毛傳:「誘,道也。」鄭箋:「吉士使媒人道成之。」
: 原是指吉士應當備妥禮儀,循一定禮儀程序來完成這人生大
: 事。古書多有此訓詁:儀禮有「誘射」之禮,戴記有「誘賢
: 」之文,論語亦有「善誘」之語,都明明白白的有這樣的記
: 載;但一念之差,「誘道(導)」便被曲解成「挑誘」、「誘
: 惑」、「誘拐」,而詩的原意便完全走樣了,又豈是詩人始
: 料所及的呢?誠如魏教授所說的「益證識字之難」啊!
: 古詩裏談及嫁娶的事時,也往往涉及「柴薪」這東西,
: 這可能跟古代婚姻禮俗有關。因為古時的婚嫁不是兩人的事
: ,也不是一家的事,而是整個家族、整個聚落的喜事。人們
: 的慶祝飲宴,也往往數天,需要大量的柴火;因此,左鄰右
: 里,都會不約而同上山為他們打柴,一方面是守望相助,一
: 方面又可作為禮物。這也就是為什麼「樸樕」還要「白茅純
: 束」的原因咧。我小時後居住在鄉下,還很常看到這優良的
: 傳統習慣呢!那麼,呂記:「以樸樕為禮,意其若致薪芻之
: 饋之類。」也就不無道理了。魏教授似乎不知道「白茅純束
: 」是兼「林有僕樕」、「野有死麕」而言,這可能是緣於斷
: 句的錯誤,於是也就不明白為什麼白茅會從「包」變成「束
: 」了。
: 中國人對玉一向偏愛,不僅是因為玉質堅硬,更重要的
: 是它溫潤潔淨,君子所以常佩戴它,便是希望能「溫其如玉
: 」。它具有高貴品質的象徵,所以,天子的聲音稱為玉音,
: 天子的印鑑稱作玉璽,美好的食物叫做玉食;自然具有冰清
: 玉潔,貞敬溫煦的人便是玉人了。女的是玉女,男的也被稱
: 作玉郎。這是玉的傳統高貴形象,如今卻被魏教授解釋成是
: 女子赤裸的酥潤身軀,直教人想入非非。
: 魏教授倒也引到禮記內則篇上的話:「子生,男子,設
: 弧於門左;女子,設帨於門右。」但他不取用此說,卻硬把
: 這「帨」解釋為是一塊遮髒布,是用來遮下體的。這就完全
: 偏離本義了。古代婦女沒褲子穿是對的,韓詩外傳中便載有
: 一則孟子出婦的故事,就是因為他太太在房中踞坐,而讓他
: 看到沒褲子穿的地方,所以嚷著告訴他娘說婦無禮,要休棄
: 她。既然當時還沒發明褲子,人人概不著褲,又何來遮髒布
: 呢?因此,內則篇的記載資料,便益形重要了。帨,拭物之
: 巾,女子佩戴於左邊胸前,以示常自潔清之意。內則篇又說
: :「子事父母,婦事舅姑,皆左佩紛帨。」那麼,帨,已然
: 是女子名節的象徵:「無感我帨兮」,便是「不要損我名節
: 」的意思了。所以鄭箋說:「奔走失節,動其佩飾。」最為
: 知言。如果照魏教授所說的,既然已經是將衣服一件又一件
: ,慢慢地脫下來,又怎麼會不撼動到那條佩巾呢?左傳昭公
: 元年(西元前五四一)夏四月,記載晉國執政大夫趙孟到鄭國
: 去,鄭伯設宴招待他。席間,子皮賦此詩之卒章。杜預注說
: :「義取君子徐以禮來,無使我失節,而使狗驚吠。喻趙孟
: 以義撫諸侯,無以非禮相加陵。」趙孟也賦棠棣詩作為回應
: ,並且說:「吾兄弟比以安,尨也可使無吠。」這是詩意的
: 最好說明。
: 尨,是長毛犬;見怪異的事輒吠,如同蜀犬之吠日。比
: 喻世俗常因怪異的事,或偏離傳統禮儀的行為,而投以異樣
: 眼光,甚或出之以流言謾罵。現在粵人還稱那些無理取鬧的
: 為犬吠,即所謂犬聲犬影。鄭風將仲子:「父母之言,亦可
: 畏也。」「諸兄之言,亦可畏也。」「人之多言,亦可畏也。」
: 正以人言可畏呀!不然,幽會怎麼會帶條狗同去呢?還是那
: 條狗偶然聞到了死鹿的氣味,而破壞好事?
: 所以末章應是比體的作法,「舒而脫脫兮」,是責男子
: 之辭,因為禮儀未備。並告戒他不可急於一旦,而應循禮慢
: 慢而來,才可以「無感我帨兮」,保我名節;「無使尨也吠」
: ,不致招人的閒言閒語!
: (三) 正解
: 古序說:「野有死麕,惡無禮也。」基於上述的辨正,
: 那是無可置疑的。詩的前二章是「反興」的作法,最後一章
: 是「比」的作法。所以全詩的解釋應是:
: 人民從野外獵獲回來的死麕,還知道用潔清的白茅包裝
: ,薦於神明上帝,感謝賜福。今遇有長成適婚想嫁的女子,
: 吉士難道不知道要循禮而來,道成人生大事,以告於先祖宗
: 室。(一章)
: 人民有的從野外挑了一擔柴薪,有的獵獲了一頭死鹿回
: 來,他們還知道用潔清的白茅包裝起來,作為禮物,或薦於
: 神明上帝,感謝賜福。何況那是一位堅貞溫煦,冰清如玉的
: 女子呢!(意謂吉士難道不知道要循禮而來,道成人生大事,
: 以告於先祖宗室。)(二章)
: 你應該慢慢的妥備禮儀來提親,不可因失禮而毀損我的
: 名節,更不可引起旁人的流言是非呀!(三章)
: 經這麼解說,一個凜然不可犯的貞潔女子,不就在我們
: 的眼前嗎?李迂仲說:「孟子曰:『人能充無欲害人之心,
: 而仁不可勝用也。人能充無穿窬之心,而義不可勝用也。』
: 嘗以謂:人能充無感我帨之心,而禮不可勝用矣。」(毛詩
: 李黃集解)這可說是讀詩有得了。但自從朱傳以「賦」來解
: 釋卒章,後世便把<野有死麕>目之為淫詩,把詩解釋成像<<
: 肉蒲團>>裏的幹啞事,遂致聚訟莫辨,豈非「邑犬之群吠」
: ?而孔子的所謂:「詩三百,一言以蔽之,曰:思無邪。」
: 便無人理會,遑論二南為詩的正風了。
: (四) 餘論
: 顧炎武說:「文之不可絕於天地間者,曰明道也,紀政
: 事也,察民隱也,樂道人之善也。若此者有益於天下,有益
: 於將來,多一篇多一篇之益矣。若夫怪力亂神之事,無稽之
: 言,勦襲之說,諛佞之文;若此者有損於己,無益於人,多
: 一篇多一篇之損矣。」(日知錄集釋卷十九)因此,我們做學
: 問寫文章,除了要求真相之外,還要考慮這是否有益於天下
: 。詩人的年代浩渺,文獻乏徵;因此,上述的解釋,雖不一
: 定合乎原詩人的心意,但卻與孔子、左傳、古序、漢儒所說
: 的詩義吻合。既平易近人,而且合於禮義,對社會善良風俗
: ,世道人心,都有正面的教化功能及意義。可是,民國以來
: 的詩經學者,喜歡屏棄舊注,自求新說,偶有創意,固然亦
: 足會心;若祇知一味的譁眾悅俗,以求炫惑,不但無益於世
: 道人心,抑且有害,此則顧氏所不取。至於那些視毛傳、古
: 序為毒瘡惡瘤,矢志掃除的,當然就更不足為訓了!陳鍾凡
: <<古書讀校法>>曾提到研讀詩經的層次,說:「學者能兼賅
: 古今,區分異同,不相雜廁,故居上第。否則篤守一家,不
: 事遷就彌縫,自便私說,亦居其次。若左右采獲,志在溝通
: ,揉合古今,妄矜斷制;則荊棘叢生,適以自擾。下焉者則
: 盡失古今師說,逞肊以談,癡符橫眩,無本之學,更不足語
: 於學術之林矣。」願以此說與諸君子共勉。
作者: Aganippe (Αγανιππη)   2008-06-10 21: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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