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辭板主] WOW 板

作者: stkissstone (淺澗遠秋)   2013-06-20 13:02:40
板主異動
 ̄ ̄ ̄ ̄
看板群組:G_Online
英文板名:WOW
現任板主名單:s91812/easygo137812/stkissstone
請辭板主:stkissstone
更換後板主名單:s91812/easygo137812
理由或補充說明: 人生即將進入工作和進修的忙碌期
屆時將不再有時間精力管板、處理惡意訪客
作者: easygo137812 (吉利)   2013-01-12 10:57:00
覆議 我那次來看文章居然忘記推文...
作者: s91812 (刀穎[刀X])   2013-06-20 13:25:00
覆議>< 感謝任內付出
作者: sammyegg (sammyegg)   2013-06-20 15:10:00
如果我沒記錯, 案子審完才能處理請辭, whatever, 辛苦啦.
作者: FairyBomb (空想炸彈)   2013-06-21 02:56:00
何必再多補一句惡意訪客呢?
作者: dickyeh (閃閃亮亮)   2013-06-21 06:09:00
版主一定要是聖人,不能有委屈、自嘲等等的心情嗎?這次衛道爭議根本沒有意義,結果就是請辭一個版主。
作者: forWinds (審判之羽)   2013-06-21 10:52:00
我覺得有意義@@ 而且就算今天不爆也只是換改天爆有些人露出水面時可以感受他們忍很久 我自己覺得 這件事遲早會出問題 至於"惡意訪客"我也有注意但我一直無法確定對方真正的用意 因為有時候我感覺他把有趣擺第一 正義(?)順便而已...(歪頭
作者: kaojet (鄉民可能改變世界嗎?)   2013-06-21 11:03:00
就我看來一開始板主群就太輕忽這件事情引起的不良反應
作者: forWinds (審判之羽)   2013-06-21 11:09:00
嗯嗯
作者: Eggholic (!!!)   2013-06-21 11:12:00
@dickyeh "這次衛道爭議根本沒有意義",以你這句對比板上目前討論的狀況和會產生的改變,根本就是見山是山,見水是水的範例。以您的價值觀認定為僅有的公理道義,無法跳脫這樣的思維來理性、客觀地尊重和討論他人意見。這樣的人實在頗多,陷的越深的越無法自拔,只好祝您幸福板主請辭一事其實他之前已有提,事件還沒發生前,因現實生活中的原因,本就有辭意,本次事件讓他煩心只是加速了他的請辭。說句內心話,我真心感到可惜,因此而下台不是我的初衷,我只是想証明或是說讓他能了解整件事有瑕疵的地方,尤其他個人很針對又堅持的態度。以所檢舉之條規來看,罰則並無明訂要被解職或下台,原想就是警告或水桶個幾天,他要繞跑下台,只能尊重。
作者: forWinds (審判之羽)   2013-06-21 11:29:00
你的手法讓他反而只在意你是不是故意鬧他的了@@我有注意他這兩次桶你的文變的有點失控
作者: Eggholic (!!!)   2013-06-21 11:30:00
@forWinds 如果你講的"對方用意"在指我,回應一下:初始心態就是正義感作祟(如果有人要說假道、衛道,請便)
作者: forWinds (審判之羽)   2013-06-21 11:34:00
了解了^^
作者: Eggholic (!!!)   2013-06-21 11:34:00
老實說那堆變態推文是積好幾篇,少數人包含我忍了一段時間,原本是選擇視而不見,但其實心中覺得實在太誇張,尺度越來越超過,也沒人在管。直到有人開了第一槍:"mobilx:怎麼不直接看MFC就好?",接下來就是開炮了。後來的"手法"使用,則是正義感在前、有趣相伴,因為讓我覺得更誇張的事,有人開炮和其他人反應後處理的態度竟是漠視不理。最近的事件,我的發文語氣已比開炮時和緩很多照樣被針對性水桶,就像有人說的"照面後先打一拳,之後拍肩安撫人家也是不爽",但不爽歸不爽,也是得就事論事吧結果他只是賞回我一巴掌,然後繼續漠視,那我只好上訴到
作者: forWinds (審判之羽)   2013-06-21 11:43:00
就像我老闆說的"第一次實驗一定要成功,之後就算都失敗人家也會覺得你很行"
作者: Eggholic (!!!)   2013-06-21 11:44:00
更高級監察單位。你覺得是"有趣的手法",只不過是我認真回應他的態度。
作者: forWinds (審判之羽)   2013-06-21 11:45:00
不是啦 我以為你覺得有趣的是 當人們發現自己不是多數那方時態度的的轉變...
作者: Eggholic (!!!)   2013-06-21 11:48:00
樓上這個我暫時無法回答你,如果要以實驗比喻,那我做了很多實驗,聰明如你,不知道發現了幾個?^_^
作者: forWinds (審判之羽)   2013-06-21 11:57:00
不敢說發現Orz 因為我自己說不定也是不過在成見深植的社會 是蠻普遍的現象 我是希望自己可以盡量避免
作者: Eggholic (!!!)   2013-06-21 12:21:00
另外就是,"不是因為有趣才去做實驗,是這個實驗要有趣"其中一項實驗如果要用上面打人的來比喻的話,大概像是:其中一項實驗在証明那個人是因為公然打手槍變態被揮拳,然後又賞人家巴掌只是打到自己臉。而看到人家公然打手槍,上前揮拳是正義還是惡意,值得思考。
作者: ganbaday (低調)   2013-07-02 08:06:00
不要在請辭文下爭執,審完再處理此案,再嗆聲者就懲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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