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第三方他人與我溝通之後
重新審視申訴案的溝通流程
察覺在此案的溝通過程中
對戰略遊戲小組長 rainnawind 及板務相關人員的行為和說詞有所誤解
在此先致上歉意
既然小組長已對相關討論串提出禁回
我選擇重新發文解釋相關原委,並釐清之中可能產生誤會之處。
至於事後判決採不採納,或因本文而產生後續處分啥的
我覺得無所謂了
─ 針對被檢舉之原文內容
因為在批踢踢 LOL 板,我多次與特定隊伍之支持者進行論戰
素有狼黑、亂源的稱號
被認為與狼粉完全相反、對立的存在
偶然的遊戲經歷之中,卻因為參與活動掛著頭像
被認定為狼粉而遭到辱罵
當下的情況,著實讓我一時之間無法反映
(也許對方原本就對狼粉存在偏見,所以口出惡言)
(或只是因為跟我爭執的過程中,遷怒頭像而做出該發言)
原本在各方論點都僵持不下的雙方
在「對"狼粉"都抱持著反感」這點上卻有了完美的交集
也因為這句話演變成,雙方成為有共通點的"狼黑"
所以,回應與之有共識
也作後續沒有想與之繼續爭執或相互叫囂的敷衍回答
而被人稱作將近兩年的狼黑,卻被視作狼粉,還被討厭跟辱罵
這樣的境遇讓我覺得很難得、也很好笑
因此,藉原討論串之標題,發文分享。
─ 我針對"共識"解讀
1. 認長期被稱作狼黑;這稱呼符合大家對我的認知,也沒啥好否認的
所以在板上分享遊戲經歷時,我抱持著分享
"身為一個眾人皆知的狼黑,居然因參與標題所提及之活動被稱作狼粉還被罵"
如此的活動經驗,來作分享
因此,我對文中共識的直接解讀為
我跟對方彼此都抱有「對狼粉感到極度反感」這部分有所認同
2. 你可以說我討厭狼粉,我也承認對該族群的行為發表各式各樣的評論
但我沒有罵他們垃圾
這文中也清楚表達出,不是由我罵出口的
對於其他指控,我認為都是不當解讀或偏見
而文章貼在板上,別人的想法實非我所能控制
─ 針對板務處理的誤會
1. 檢舉文章斷章取義,甚至連原本的上下引號都刻意不擷取
企圖模糊發言對象的行為太明顯了
板務方卻沒有提出任何糾正或提醒
2. 板務在水桶執行公告上,未提及緣由與任何具體事證,原文又遭刪除
3. 提申訴案時,我還得自己找檢舉文
卻只看到板務在推文已投票結果表達判決
從頭至尾,我完全沒有看到任何說明
綜上三點,讓我產生板務是只憑藉檢舉文的片段內容,逕自作出判決的認知
4. 發函請板務釋疑,收到回覆表示並非已片段內容作出判決
卻得到"以諧音之方式攻擊特定隊伍粉絲"的說法
但我文中已清楚表明攻擊言論並非我所為
而後,同篇信函文末直接表示對解釋不滿請直接轉至組務
顯然板務並沒有任何與我溝通說明的意願
讓我對板務的處理頗有微詞
5. 之後的申訴應答中,組務要求板務提出具體事證時
卻又改口是"全篇引戰"
再之後,當組務欲將討論全案之關鍵點聚焦於"共識"之處時
我提出質疑,該論點與原本板務提出的判決依據有所出入
組務要求板務證實其表達的意思,是否符合組務的說明重點
板務又回答"是"
如此一來,板務的判決從"諧音攻擊"判水桶
→要求具體說明時卻說"全篇引戰"
→當組務提到判決關鍵,又變成應聚焦在"共識意涵"之上
這樣的處理方式,顯的莫名其妙
6. 之後,板務在一次回應中提到
"若此案判定未違反板規,亦即代表往後以路人為主詞進行攻擊皆可以規避板規。"
過往文章談及遊戲經歷,不乏路人出現在文章裡面進行各項行為和言論的例子
如果現今板規有所缺失或不足,應以修訂板規為先行措施,才符合常理
或者,發布公告更新板規判定標準,此後再依標準實施
板主卻提出要將我水桶以儆效尤
給了我「不想處理問題,只想著要處理掉製造問題的人」 的想法
再加上先前已對板務的能力心存質疑
讓我誤會板務有惡意擴大解釋板規、濫用職權、羅織罪名的企圖。
─ 針對組務處理方面的誤會
1. 組務過去曾在他板與我有激烈的爭執,詳細內容就不贅述了
也多次表示把我"黑名單"。
(此處指的應該是APP的軟體功能,我本身沒有使用,所以無法確定實際功能)
我也承認我多次在他板留言刺激他。
2. 當板務撈出檢舉原文,我針對相關的處理程序提出質疑時
組務卻在他處留言推文指稱我是崩潰、發表內容近似訕笑的回應
這讓我難以理解
因為我透過爬文知道
同一名組務多次在其他案件中,重申申訴案將著重在程序和具體事證之上的認定
而我提出的問題,都是參照過去歷任組務(群組、本組或他組)處理各式申訴案
針對板規認定、流程釐清、判決依據、處理程序.......等等,所提出討論的問題
理應與過去強調的審理方向並無二致
我當時心想「別的案子嚷著是審程序,我的案子要講程序,你說我崩潰!?」
讓我對組務在處理本案的公正性上抱有疑慮
3. 他案不斷重申重視流程和事證
卻在我的案子開頭直接闡明對流程的相關疑問暫且不提
此舉更加深我的疑慮
4. 板務除了敘述判決內容之外,組務從未對其判決依據要求解釋
我對相關流程提出的疑問,均被忽略
也許組務只是想將討論範圍縮小聚焦、節省時間
但我當下只覺得這樣的處理,是刻意袒護、嚴重不公
5. 其他文章和推文內容,我盡量詳細說明,組務提示要我冷靜
我回文簡單說明,組務卻又說缺乏內容
而組務回文中又不時出現一些完全無關的說明、更參雜一些捏造不實的理論名稱
6. 要求進行說明前,不斷聲明當事人的發言不一定會被採納
進行說明後,又單方面指稱我逃避問題、避重就輕
7. 討論問答之間,我的發文意圖遭到質疑
明明是在申訴主文內就清楚說明的東西
雖然組務事後以用譬喻失當致歉
但該言論對我而言,根本形同指控了
「是沒看申訴文就跑來審申訴案? 還是故意要找碴啊?」是我當下腦海浮現的念頭
8. 組務的提問都只有是與否的選項,問題內所述的情況又難以理解
(有時真的看不懂問題在講什麼)
即便嘗試回答,並以我自己的言論作補充,希望能縮小雙方之間的認知差異
卻始終沒有得到任何正面的回應,更罔論相關論述被採納
綜上所述,讓我以為組務心證已成
整個申訴案終將流於形式
為避免案子被便宜行事、自己還被妄加罪名
我對後續組務所提出的詢問都抱有高度防範和疑慮
回答也更加謹慎,僅盼能確保我的申訴案順利進行
─ 針對"共識=螂粉都垃圾"
1. 如前文所說,若問我是否很討厭狼粉,我會給 100% 肯定的答案
但我沒有罵過他們是垃圾
對狼粉反感的言論表示贊同,我並不認為等同我自己發表相同的攻擊言論
真要視為等同的話,那也顯然與過去已知常理事例不符
2. 文中,我從未對這個說法進行證實、延伸、闡述或者引用
我偏向單純視作閱讀者自己的主觀認知
3. 組務多次提問要求解釋共識之意涵、為何選共識這字眼、
是不是用共識在回應狼粉都垃圾....等相關問題
重複到像是鬼打牆的問題
加上剛剛所述的種種情形
讓我一度以為組務提這個概念是在試圖刁難、誘導詢問,意圖使人自證其罪
產生「垃圾這字眼就不是從我嘴裡講出口,你休想塞到我嘴裡」的防衛心態
所以,我對於相關提問都抱持存疑,出於自保,相關回答都是否
其他諸如:共識是對於是垃圾這件事情沒有共識、我不是在回應狼粉是垃圾這件事
這只是爭執中的一句單純回應......等回覆,都是同理。
4. 上述情形,因為重複的答詢跟提問之下,整個審理過程趨向惡化
我覺得組務不停再找我麻煩,組務可能覺得我在迴避問題
一來一往,浪費大量時間
在此我對因為誤解造成彼此時間的虛耗感到抱歉
我再次表達歉意。
對不起。
─ 其他疑問解釋
1. 回答"共識是否具備○粉都垃圾之外的主張"的提問
因為提問前,組務強調只能針對文字內容
而非實際情形或經歷
「我跟人在吵架,我給你解釋你又不相信」
「說我具體細節記不清楚了也不行」
「只能講文章內容? 那我也不能說我是狼黑嗎?」
「你擺明就是要框我阿,就是死命要栽我說我罵垃圾就對了!?」
最多我也只能想到,前文的內容,以「認知到對話不可能繼續下去」來作解釋
之後,組務以無限猴子理論作回應
我第一時間氣炸了
「你要問,我給你答案」
「你可以什麼證據都不提,就駁回」
「講什麼都不信的話,是還要我說個屁啊!?」
2. 我深知組務具有是否採信當事人說法的權力
但組務提出無限猴子理論
是一個假設性機率的數學理論
"讓一隻猴子在打字機上隨機地按鍵,當按鍵時間達到無窮時,幾乎必然能夠
打出任何給定的文字,比如莎士比亞的全套著作。"
雖然他的表象意義是「隨機事件不論機率多小, 在無限次取樣中, 必然發生」
但這理論的假設本身前提就存在問題
首先,猴子本身並非適當的隨機產生源頭
加上,現實世界是非常大的有限集合,而不是嚴格意義上的無限條件
整個理論跟「莫菲定律」類似,充其量就是個無法驗證的假說。
再者,這次是我在詢問要求,自行主觀作出的應答。
完全和理論情形不同。
卻得到組務以無限猴子理論,而非任何具體事證,來反駁
充其量只能對該回應文得到以下的理解:
『就算你的解釋看起來合理』
『但是我只覺得發生的機率很小、近乎不可能』
『所以我還是要自行認定你的說詞』
而在這篇回應之後,相關申訴串直接鎖文
我寄信去給組務詢問也未得到相關答覆
我當下對組務的所有相關評價都來到我對任何已知生物的史上最低點。
「如果你不想要我回答,那你問我幹嘛?」
「還用一些你根本不知道意義的理論,在那邊胡說八道了」
3. 之前說暫時擱置的程序問題
也是我認為整個案子另一個癥結點(因為這牽涉到板規的認定標準)
卻完全被忽略掉了
組務逕自發表聲明說週日宣判
發函對此提出疑問,同樣不給予答覆
綜上所有內容
至此整個審理過程,在我的認知只能用荒腔走板跟亂七八糟來形容。
以上,就是個人對於這幾天關於本案的經歷陳述。
─ 結語
我沒有罵○粉垃圾,任何指控我罵○粉垃圾、開地圖炮、罵特定族群
我都會否認到底
即使單就文意、"共識"的意涵解讀
最多我也只會接受"雙方當下都對○粉都感到極度的厭惡和嫌棄"
別人要怎麼去解讀、誤會我的文章內容
我無權去規範、我也懶得去理會
五花八門的指控什麼的,也不是沒遇過
反正,文章發出來,要推要噓都是他人的自由
要指控就提出證據來,大家照規章走
不採信我的說法,無妨
至少形式上提出些相關具體事證來證明對應的指控
最不希望的就是我的說法都未被採信;又什麼具體事證都沒有
落得像電影台詞「反正說你通姦就通姦,大人! 快鍘他!」敘述似的
這樣走到最後,即使判完,也沒有人會滿意
不採納我文意解釋,要作其他解讀
歡迎依文章中的內容逐字來講,並列舉為事證,拿出足以服眾的解釋和說明
不採納我的證詞說明,要說我引戰,也至少把哪邊戰起來舉證出來
原文在板上活了 10 天
大家都在 BBS 混這麼久了,有沒有戰起來,看就知道
就算板規給予了板主主觀認定的權力
還是能請組務來確認權力行使是否有在合理範圍、板規的應用是否合理
也可以確定一下整個程序到底有沒有問題
最重要的是,大家要講......就講個彼此都聽得懂的內容
這兩天重新看下來
幾乎已經到 clown fiesta 的境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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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個性很簡單
要對幹、要吵架、要爭個輸贏對錯,從來沒在怕
不過有錯就道歉、有誤會就講開
我非全能亦非全善,只求走一個心安理得
就降
最後,為這兩天的個人所言所行造成諸多時間的浪費,再次致上歉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