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釋疑] 關於板規3-3

作者: a5378623 (黑雲)   2014-06-23 02:06:36
板規3-3規定不能用「沒出現的劇情」護航。
其中3-3.2.1又提到,使用周邊進行護航。也是違規的行為。
那請問使用「作者訪談」作為護航依據,是否可以接受呢?
板規中就有舉例:
例如有人吐槽海賊王的人物老是莫名其妙就多了新招可以用,不能以他們都有在練只是沒
畫出來護航。
那麼如果是作者說:「他們都有在練,只是我沒畫出來。」
可以作為護航依據嗎?               
作者: hitolin (呼呼呼)   2014-06-23 09:34:00
3-3-2-1 板規內容如下當吐槽者針對原作提出批判時,若是該吐點可以周邊產品作依據加以反駁,請護航者以理直氣和的態度告知吐槽者週邊產品的劇情。只要發文者並非以此指責吐槽、或要求吐槽者去看等等做為一陳述分析是可以的。另提供個人觀點,倘若作者說"他們都有...只是沒畫" 提出來吐槽仍可持續從作品中的描寫、讀者實際看到的情況等等加以吐槽,而護航者亦不能以此指責吐槽者、或要求其不得吐槽
作者: killerken (踢了肯)   2014-06-23 19:21:00
上次久保直接放大絕我們也沒水桶誰吧
作者: legendrl (Legend R/L)   2014-06-24 19:16:00
除非作者有畫出來,不然那不算是漫畫的一部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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