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storilau (IIIIIIII)》之銘言:
:
: 照字義來看,「Mandarin」只能將其稱作官話,其定義應該要是「國語」的近義詞,
: 其定義應隨著法規而變。國語應是國家語言的意思,國語的定義隨法規而變動。
「Mandarin/官話」一詞 etymology 確實如此,
但是因為現代語境不同了,
所以沿用的話比較不至於被當成類似「國語」的意義
(雖然瓜田李下)
而且這個名稱也已經蠻廣泛被接受,
幾乎已經具體特定等同於目前通常被稱為
「華語/(ROC)國語/(PRC)普通話」的那個語言
(當然「官話」實際上涵蓋變體及地理範圍比北京或近代標準變體大得多,
但不得不說真的狹義廣義都有人用)
:
: 而華語應是ROC或PRC境內所有語言的總稱,
: 包含閩南語、廣東話、浙江話、四川話、客家話都算是華語。
我先不吵 ROC 是秋海棠還是番薯 han-tsî,
光就「PRC 境內」這個定義而言,
你可能需要說明一下,
「你的華語」有沒有包含東鄉語土家語錫伯語滿語壯語「柯爾克孜語」白語
俄羅斯語朝鮮語藏語蒙語……………………?
:
: 國民黨以前強迫全民學習的那個「國語」,
: 應該叫「華北話」或「北京官話」或其他等義稱呼,
上 2 行我還沒什麼意見,
: 「華北話」只能算是華語或國語的其中之一,
: 華語與國語必須包含其他語言,
: 若只將華北話稱作國語或華語都是「過度褒揚華北話」
: 與「過度將華北話視為正統」,應該打倒這些不正義的用法。
「華語/國語/臺語……」如果都用「總稱論」,
定義成一個國家「境內的所有語言」,
無論它們是否具有發生學上的親緣關係,
我認為這種定義是疊床架屋,沒有太大意義,而且極難操作。
有些人說「臺語應指『臺灣閩南語+臺灣客語+臺灣南島語+臺灣華語……』」,
跟你定義「華語應指 PRC 境內所有語言」(不管是跨語言還是限定漢語系內),
都會導致這種「總稱論」的「臺語」、「華語」概念集合化、模糊化,
甚至無效化。
「我講臺語」變成一句廢話 =「我是住臺灣境內的人,我會講話」
因為到底是講「臺語」裡的哪一種語言?
「臺語」一詞幾乎難以承載一個語言名稱應有的資訊
結果需要一大堆的括號、一大堆的後綴、一大堆的補充說明,
結果只為了一個目的:「大家都是華語」、「大家都是臺語」。
然後,這目的的意義為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