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黃崇銘(台灣青年智庫學會秘書長)
當我們還在為文言文的出題比例爭執不下時,據報導,今年的法國高中
畢業會考出現了「人能否不要國家」,經濟社會科的試題則是「工作能
讓我們贏得了什麼?」該題正面回應了本次總統大選中的價值辯論。
該報導指出,法國教育部認為,這樣的哲學訓練是為了「培養學生的批
判性思維,並建立理性分析座標以領悟時代的意義」。這樣深遠的教育
目標,不禁令我們想起,這樣的課程與試題,何時才能出現在台灣的教
育當中?
自一場嘉年華似的遊行開始,台灣掀起了一系列的教改浪潮,時至今日
,教改進行了十多年,升學管道多元化、校園也解嚴了,但考試的夢魘
仍揮之不去,試題的內容或許已由「記憶」走向「理解」,但似乎離「
自主思考」仍有一段不小的距離。
按我國文化憲法的權利保障中包含了教育基本權,又教育基本權的核心
內涵即是在保障「人的自我實現」,也就是確保學生的自我實現、學生
的人格自由開展權。固有學者已提出,不論是課程標準、教育計畫、教
科書的編製,皆應該以學生的自我實現為其核心,國家不以其偏好、意
識形態為由,遽而決定其教育內容。
然而,這樣見解似乎尚未被中國國民黨政治人物與教育體系中的保守力
量所接受,尤其是在單一教科書、北北基共辦基測案與文言文試題的爭
議上,仍不脫過去威權教育的窠臼,而忽略略了台灣自身的多元文化、
世界觀、精神思想與信仰等價值面向。
過去在中國國民黨一黨專政、戒嚴體制之下,事事無不被套上令人無法
喘息的政治枷鎖,待民主改革、政黨輪替之後,鑒於過去政府得以強勢
的政經力量宰制國家教育文化的慘痛經驗,故而藉由民主憲政秩序的落
實,以保障社會多元文化之差異。
教育不能再走回頭路!法國的畢業會考給予我們很大的啟示,答案不再
只是對或錯,單選或複選一、二、三或四,而是以學生為教育主體,使
其得以自由學習,自主發展其人格與價值!
※本文另刊於南方快報http://www.news100.tw/modules/news/article.php?storyid=2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