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R: 關於婚姻的本質

作者: a5378623 (黑雲)   2013-11-29 17:55:32
: 推 IloveBlack2:為何要歧視近親跟人獸? 他們近親跟人獸會害人類滅亡? 11/29 00:37
: 請先看清楚我對婚姻的定義
: 你跟你家隔壁的小白取得何種共識決定結婚 ? 如何互相保障受婚約約束?
: 近親的話這太簡單了
: 近親生子的話證實畸形遺傳疾病機率會大增
: 這當然會危害公共利益
: 如不生子的話 那這是道德問題
: 沒有一定結論
: 但我還是認為如果人有選擇的餘地 應該避免近親結婚
: 畢竟近親結婚在我上面說了 基於公共利益不該生小孩
: 如果不要跟近親換跟別人 那就有生小孩這個選項了
啊不就好棒棒~~
同性戀不能生小孩你說沒差,近親結婚而且不生小孩你又說要避免?
而且這還是我姑且成認「遺傳病機率會增加就不能生小孩」這個前提,你現在是要所有智
能障礙患者甚至比較笨的人都不能生小孩就是了?你是納粹的優生學喔!!
有點GUTS,要挺同志就一起挺近親結婚好嗎?不要大小眼,一邊嚷著別人不要歧視,一邊
自己在歧視,噁心死了。
作者: t0444564 (艾利歐)   2012-01-29 17:56:00
不就說畸形遺傳遺傳疾病機率會大增嗎...?
作者: chipretender (chipretender)   2012-01-29 17:58:00
學弟你真有把我全文看完 斷章取義很爽嗎?
作者: benson01 (天)   2012-01-29 17:58:00
同志的訴求一直都沒有近親結婚這部分吧
作者: chipretender (chipretender)   2012-01-29 17:59:00
你沒把我文看完你叫我解釋我就解釋喔 有點尊重好嗎?
作者: benson01 (天)   2012-01-29 18:00:00
要挺同志為何要一起挺近親? 我不懂這邊的相關性
作者: NovaDjokovic (囧口)   2012-01-29 18:11:00
性傾向怎樣是自己無法決定的,要不要跟近親相戀是自己可以決定的我是覺得近親婚姻不生小孩的話我不反對
作者: chipretender (chipretender)   2012-01-29 18:13:00
我的論述脈絡在 是否有害或益於社會存續如果你能證明 妹控或兄控一定要嫁自己近親才可以不能嫁別人 那這就可以一起談 因為無論可否結婚這些族群都不會改變伴侶對象 但如果可以改變那就可以證明 如果這制度禁止 會利於社會存續因為近親結婚與無血緣結婚所生後代相比 畸形風險較大誰推掉? 古代一堆跟近親結婚的 現在呢?你先證明因為現代不能近親結婚 所以造成有些人成為不婚人口再說 誰才不負責任?
作者: NovaDjokovic (囧口)   2012-01-29 18:18:00
如果你能證明 跟近親相戀也是一種性傾向那你的論述才有相提並論的空間
作者: chipretender (chipretender)   2012-01-29 18:19:00
很難看的是誰? 照照鏡子好不好?你先證明可以改變再來說呀?誰才在自我催眠?目前主流就是在不可改變 當然就此來談而且遺傳疾病嚴重程度與要不要禁止生育也有比例原則今天兩個唐氏症要生孩子 該不該禁止?還是在你看來你要無限上綱到有蠶豆症就不能生子?這種刻意忽略事實程度不同的討論方式 叫做意圖詭辯你說為何不該禁止?所以我們不能就同性戀性向做任何討論?連同性戀的自我認知自己不能改變性向都不得作為參考?別拿懷疑論者的論調來做討論 根本無需討論我沒說我是對的 我意指正確的機率應該比你高你又近親相愛過了? 別鬼扯但啦說屁話的是誰 版上大家會看唉 我如同你的其他同學或學長姊也跟你無話可說你最不噁心了 我不浪費時間在你身上 謝謝你是先知 正覺 最孤獨了 不敗戰神 顆顆你也可以繼續在這裡自己取暖 謝謝照你想法 任何事情都不可以辯證人類科技社會演進永遠會有新的結論和突破 永遠有不確定因素 那我們就等你確定同志可以改性向 再來談我錯吧 你這種討論方式 沒甚麼好談的那你的推論也一樣無效 還可以說我喔 笑翻了
作者: NovaDjokovic (囧口)   2012-01-29 18:33:00
我相信的是自由平等的社會 性傾向能不能被改變也許
作者: chipretender (chipretender)   2012-01-29 18:33:00
之前還聽系上在講黑雲 現在才知是這等人才 顆顆
作者: chipretender (chipretender)   2012-01-29 18:34:00
隨你高興吧 繼續自嗨 我還真的陪你討論 呵呵跟你辯何必須找人取暖 挺廢的不是嗎?你反問的東西你根本沒有證實 你到底打到甚麼?就說你先找到有個族群 非得與自己親人相愛好嗎?
作者: NovaDjokovic (囧口)   2012-01-29 18:37:00
只要有一群人 沒辦法決定自己的傾向
作者: chipretender (chipretender)   2012-01-29 18:37:00
你如果論不出來扯這根本就是在亂跳而已
作者: NovaDjokovic (囧口)   2012-01-29 18:39:00
是阿 您要不要證明一下性傾向是無法改變的呢~
作者: chipretender (chipretender)   2012-01-29 18:40:00
你對我的質疑只是在對空尻槍 懂嗎?同性戀不能改變性向的佐證資料多 還是近親相戀呢?這兩者的立論強度就有差了 你還在扯一起哩另外 同性戀性向不能改變 這個有待證實與否
作者: evilcherry (邪離子)   2012-01-29 18:42:00
個人立場的確不會反對近親或多人結婚。
作者: chipretender (chipretender)   2012-01-29 18:42:00
也不是你說的算 且同性戀改變所造成的壓抑和傷害也是有的為什麼我要幫你查資料呢? 你超聰明自己去查呀
作者: evilcherry (邪離子)   2012-01-29 18:44:00
不過,在財產繼承方面,應有一定限制以防止財產過度集中
作者: chipretender (chipretender)   2012-01-29 18:45:00
你的近親是指幾等親?而且我早在文中說了 除非能證明同志性向可以改變才得以禁止同性婚姻 因為禁止了之後才有效果這個立論點就只有你能證明同志可改變才能打到你打到啥?
作者: evilcherry (邪離子)   2012-01-29 18:48:00
你想想有十個大地主,他們後代只會互相聯姻是如何總不能在21世紀也是玩crusader kings 吧?
作者: chipretender (chipretender)   2012-01-29 18:53:00
而且 我扣除優生學的觀點 我說沒有一定 只是避免而且我也講了 如果有選擇的餘地 可避免所以有沒有選擇餘地跟我上面論述根本無關呀 逃啥?還是說你看不懂甚麼叫如果有選擇的餘地就是如果近親相戀傾向的人也可以選擇愛別人
作者: NovaDjokovic (囧口)   2012-01-29 18:55:00
那你要不要證明近親相戀也是一種性傾向?是生來無法自己決定的
作者: chipretender (chipretender)   2012-01-29 18:55:00
那就可以避免 我到底是要逃甚麼? 你在質疑甚麼呢?我一開始就設了條件句 如果...
作者: NovaDjokovic (囧口)   2012-01-29 18:56:00
如果是的話 那的確如你說的兩者應該獲得相同的待遇
作者: chipretender (chipretender)   2012-01-29 18:56:00
你基於如果以外的事情打我如果後面的命題 鰻好笑的
作者: chipretender (chipretender)   2012-01-29 19:03:00
我傾向盡量不要 這我已經講了 就夠在如果近親可以改變性向(可以選擇)的論點上 你到底看到甚麼?我有說如果不可改變不支持嗎?
作者: NovaDjokovic (囧口)   2012-01-29 19:21:00
恩 講錯了 不該叫做性傾向但google了一下性傾向也不全是生來決定的性傾向形成於童年或青少年早期 包含先天與後天所以用"不是自己能決定的"似乎比較恰當恩那就用"是不是生來決定的"吧 ,只要有先天的條件在內,就可以跟同性戀相提並論了
作者: chipretender (chipretender)   2012-01-29 20:01:00
趕快回我啦 根本戰錯點還繼續跳喔?還是你的眼睛看不到我原文說 這沒有一定結論 如果..?我犯的錯是甚麼你知道嗎? 一開始被妳拉著戰根本不屬於我原文的東西還扯跳針 頗呵你都說了 近親的性向可不可以改變兩邊無從驗證我講如果可以的話 那怎樣怎樣...有啥狗屁問題?你不繼續亂扯我還沒發現 扯一扯露餡了?
作者: bluebrown (仨基友撸一把)   2012-01-29 20:21:00
異性戀和近親相戀能不能改變,現在都還沒有辦法證明所以推論兩者應該獲得相同待遇? 是這樣嗎?那異性戀的婚姻有法律效力,所以近親相戀也要有法律效力?問個可能無關的問題.你現在是反對同性婚姻還是反對某個支持同性婚姻應該有法律效力的論點?
作者: chipretender (chipretender)   2012-01-29 20:31:00
而且關於你這篇文最後一段 根本是以自己的腦補在給我的原文做無效連結 還真好意思在這裡說人跳針
作者: uka123ily (NUNCA MAS)   2012-01-29 21:01:00
我是對近親結婚沒意見,這樣算是?
作者: byon1009 (允衡)   2012-01-30 13:00:00
基於家庭成員可能有對年幼者教育之情況下 很難去確認雙方相愛是否為真 也可能因其身分使狀況近似斯德哥爾摩症候群如果你認為同等賦予同性和近親才合乎雙方相愛原則我個人是覺得沒有什麼不可以啊況且現行法律下近親生子其實也沒有規範就是了原先禁止四等親內結婚的確有基因疾病及倫理問題可是同性婚姻事實上並不會有這些問題 只是個人差異而已我們原先的社會認為異性戀才是正常行為 可事實上性向本身是天生 而不是任何殘缺或疾病 如果異同性戀本質上並無二致 那又為什麼我們選擇保障異性戀而非兩者?至於禁止四等親內結婚/近親結婚當然不能混為一談雖然具有相愛概念 但你要類比的立法q前提就不同了我前四句就不是針對疾病來說那拉回原先你的發言就是你覺得近親應當也可結婚,這可能是之後可以開放討論的點,可是這跟同性婚姻一點邊也沾不上啊可能多元成家並沒有把近親也納入考量,可這一點也不構成反對意見不是?我覺得後來變成你在要求chipretender論證為何近親不可納入法案中,可是事實上他本來就不需舉證反駁甚或同意你因為近親要不要結婚本來就跟他的訴求無關,這是個可以被另外討論的新增條例啊 不過也可能是因為我覺得不無不可的心態啦可是我覺得你檢驗邏輯反倒有點推到極端,好比吹冷氣憑什麼反核那樣我覺得這兩者挑戰的現況本來就有程度性差別,硬要這麼推斷反而會讓人有種 你就要強迫他接受自己邏輯不一或導向荒謬的結論裝可愛必須死實際上也沒有邏輯不一貫 因為前提、考量、成本都不一樣不能全都一起做類比按錯 最後頂多就是回你好吧 你喜歡大家喜歡沒什麼不可以補
作者: chipretender (chipretender)   2012-01-30 17:26:00
還在講邏輯是否一貫 昨天就跟你講我前提跟認知基礎已經不同了 所以我為同志婚姻下定論但無法為近親下定論 這跟邏輯一不一貫哪有關係?另外我原文聲稱同姓可以結婚的點就是在於我幾乎可以確定 在startwinkle的社會存續和common good的架構下同性戀婚姻無損於社會存續和共善並且 即使你要認為同志可以矯正 那我們也可以考慮同志矯正或許有極少數成功的案例 但造成的負面成果到底會不會有大過少數成功所構成的益處這個在同性戀矯治的維基連結 甚至同性戀這個議題下都有成功和失敗負面的例子討論在成功的例子少於失敗的例子且失敗的例子後果悽慘下且矯治方式也並沒有辦法取得一定程度的公信和心理精神協會的背書 所以我認為就目前來講根本無須討論同志可以矯正的情況下 到底會不會危害社會存續與common good 希望經過一天之後 你可以不必一直扣我邏輯不一貫的帽子而且正是因為我知道有近親相吸的相關理論而我又無法真的做出比判斷同志無法改變性向更強的判斷基點 所以我選擇在這方面不表態 並就兩條路論述看過你ptt上的文不可否認你戰力超強 但你的個人意識太強 要就是一戰就把對方打到死 不然就是這樣死纏爛打 那這種的就實在很沒有意義 淪為扣帽抹臭的鬥爭文論述雖以理性為本 但你我皆為凡人 不可能隨時都是理性化身 你可以質疑我的論述不夠強力可以擴及近親那我必須承認是我對近親性向的理解程度不足以下判斷所以我只能用此方式試圖討論 但像昨天那樣挑釁紮稻草人和人身攻擊 我實在覺得十分遺憾我希望你可以收回那些試圖用自己框架強行改變我論述的判斷
作者: koyuan (克達)   2012-01-30 18:12:00
為什麼我認為上述討論連名詞定義都沒確認清楚?同性戀是指「只能對同性有生理衝動」的族群我見識不廣 沒看過有個「只能對近親產生生理衝動」的族群或許要討論這個族群前 要先證明這個族群存在?
作者: chipretender (chipretender)   2012-01-30 19:48:00
就只是基礎點不同 關於同志性向我的理解程度和手邊資料案例遠大於近親情節的 所以同樣檢測標準下不可能會有同樣的結果 基礎點不同應該說基礎點的強度不同 所以我無法確實做出單一選項的論述 當然我可能表達語意不夠清楚感謝你的提醒和討論 但你實在太過嗆辣了 老年人吃不消 = =
作者: sunny1991225 (桑妮)   2012-01-30 20:12:00
我對相關的科學或社會理論沒有太多了解,但我跟上面的koyuan有類似的困惑:
作者: chipretender (chipretender)   2012-01-30 20:19:00
這是我說我沒辦法這麼直接下判斷評論的原因有些研究指出 失散多年的父女 母子 姊弟等會有特別容易被對方吸引的傾向 當然這研究能不能將這傾向認為是一種性向 我認為樣本數並不多 所以我無法判斷 故我才會說近親相戀可選擇的話 和不可選擇的話 怎樣怎樣的
作者: Dandimdunk (Dan)   2013-02-01 02:13:00
先噓所以麵包跟屎都沒被證實不能食用 你必須一視同仁一起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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