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startwinkle (星爍)》之銘言:
: 先不去討論同性戀和基督教,為了避免雙方的意識形態妨礙我們接下來討論和達成共識
: 我建議接下的討論,避免使用到和同性戀相關辭彙,並嚴格禁止以同性戀為例
: 以免激發起同運方的特殊意識形態,難以中立客觀
: 我們需要來討論一個更根本和更上一層的東西:宗教與瘋癲
: 先問,聖經中的啟示錄部分,在傅科的定義中,是屬於一種瘋癲體驗?
: 我看這段描述,在他對瘋癲定義中,會認定使徒約翰是應該要住在精神病院的瘋子
你應該回去看瘋狂史,印象中他好像沒提到宗教
再者,這部分要談也不是這麼談
應該是談說現代對付瘋癲,不理性,不正常的方式和手段
和瘋癲不理性,不正常沒什麼兩樣
再者,作法本身還是對人的迫害甚至抹殺了一個人做為人的人格和尊嚴
本質還是隔離,排除,歧視
並不是說現代的做法就比較進步,就比較好,只是比以往更有效率而已
什麼啟示錄的東西我不知道那是什麼
: 神學的定義:
: 超越於明確知識的一種完全屬於獨斷事項學問。
你該知道宗教最核心的論證也是包裝自哲學
好比聖多瑪斯包裝亞里斯多德,好比聖奧古斯丁包裝柏拉圖,核心都還是哲學
包裝的還是古希臘哲學
再者,古希臘哲學也沒有神學這東西
中世紀時才是宗教,神哲學最興盛的時候,哲學是宗教的婢女
哲學主要為宗教辯護也是這時候的事情而已
這才是才是你這三分法適用的時候
至於中世紀後
文藝復興,啟蒙運動,工業革命,現代
等等...哲學大都是批判反對神學和上帝
到了現代後大多數的哲學派別要不是存而不論,要不然就把他當假議題看待
就算是存而不論或是語意分析它的內涵,還比較是把它當作社會文化在處理
當代的宗教哲學大都也不走邏輯論證這套路子,而是走宗教體驗私人體驗之類的
PS: 宗教現象學,宗教詮釋學就是一例,反而比較不從五路論證的東西這角度談
PS: 神的存在,有沒有神? 這部分在當代主流是拿個人的神祕體驗來證明
但這樣一來這就是私人的事情,和公眾無關,有關的只會是開展到社會文化的影響
在神學上也有要處理和社會脫鉤的問題
好比十八十九世紀新士林哲學也在重新復甦士林哲學,但也只是重新包裝聖多瑪斯而已
這部分在非宗教界的根本不會有多少人接觸
: 哲學的定義:
: 介於神學與科學之間,以統括一切事象之普遍而根本的原理為研究對象之學問
統括一切事象之普遍而根本的原理為研究對象之學問這裡是對的
方法論,知識體系是從哲學出來的,社會運作的基礎也是哲學
相關的反思和批判也要哲學不可
: 科學的定義:
: 關於特殊事象之局部學問;所有明確的知識,都應屬於科學
這裡也是對的,應該說所有的學科都是做這工作
: 今天我看到的是,傅科要用他對瘋癲的定義,來解釋神學的部分,
: 無視於神學、哲學和科學間,這三者的明確界線。
: 另外,關於其他的宗教,比如說佛教的因果報應和六道輪迴的這一套系統
: 是不是屬於傅科所說的瘋癲知識?
現在已不是中世紀,宗教早就沒有那麼大的影響力,遑論神學?
再回到這篇的討論你們宗教如何界定同性戀? 如何處理同性戀? 處理的方式和手段?
也不脫傅柯對現代如何處理瘋癲的批判